第 4 节 消失的爱人-《我在柬埔寨当收尸人》

第 4 节 消失的爱人(第2页)

女孩叫阿棋,今年二十三岁,台湾高雄人,是台北一家美甲店的老板娘。

从照片上看,妆容精致,眼睛很大,非常漂亮。

阿棋于上周一来金边旅游,周二晚上在「小东北烧烤」吃饭过后,出门被几个男人掳上一辆面包车。

有人用手机拍下了这一幕,照片交给了警方,同时卖给了本地媒体,能从网上找到相关新闻。

面包车的车牌号没有拍到。

老福人称「金边百事通」,人脉极广,在当地开赌场的贩毒的做军火生意的都能搭上话,甚至有能耐动用本地警方的数据库。

我需要他帮我查找尸体的线索。

老福答应尽力去查,但以他对我收尸规矩的了解,不明白我为什么接受这种委托。

要知道,绑匪,赎金,撕票,下落不明,找尸体就意味着找麻烦。

「滑稽不滑稽啊,哪有收尸人自己找尸体收的,服务升级了?」

我笑了笑。

「服务升级也就意味着收费更高,服务行业怎么去升级迭代,你还得多学着点!

「不让你白干,等这单生意做成了,有一万信息费。

老福好奇地问,「所以你这次到底收了多少?」

听说一个尸体我能拿二十万之后,老福瞠目结舌。

「一单收十倍?这小子是个富二代?」

阿通的确是个富二代,他刚刚大学毕业一年,在自己的家公司挂职。

他家是做外贸运输的,在泉州港有几十个集装箱,虽不能说富甲一方,但底下养活着几百人,营业额也非常可观。

阿通大学学的建筑,毕业后却去了国际业务部帮忙,是个虚职,所有人都明白,就是来混脸熟的。

但阿通对公司业务兴趣缺缺,闲来无事的时候,他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了阿棋。

相识不久,阿通便被这个女孩吸引了。

他们俩非常不一样。

认真说起来,阿棋应该算是个家境凄惨的姑娘。

她是台湾人,在高雄长大,母亲在她十一岁那年病逝。

从此她的父亲变得颓丧,对她的成长不闻不问,脾气却越来越大,甚至开始酗酒,动辄就是一顿打骂。

17岁那年,阿棋高中毕业,没有读大学,逃离原生家庭,一个人到了台北打工。

那是个非常努力的女孩,五年时间,她做过便利店收银员,餐厅服务员,公司前台。

因为面容姣好,身材突出,空闲时间她还会做服装模特赚钱。

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学历、外貌优越的姑娘,独自在大城市里打拼,势必会遇到许许多多的诱惑和黑暗面。

难能可贵的是,阿棋坚持住了本心,用了几年时间攒下一笔钱之后,她在市区开了一家美甲店。

与阿棋聊天的第一个晚上,阿通失眠了,把女孩空间主页里的所有文字和照片翻了个遍。

最近一年的经历一一呈现,这个姑娘如何加班到深夜,如何为了省钱在便利店吃泡面,为了节省房租住在狭窄的出租屋,和六个人共用一个厕所。

如何脱离原生家庭,如何通过自己的双手攒够了钱,如何拥有一间小小的店铺,实现了自己十七岁的梦想。

她独立,自主,勇敢,与命运抗争,阿通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没有的一些东西。

而在经过一个月的断断续续聊天之后,阿通确信,自己爱上了她。

那是向来迟钝的阿通,第一次爱上一个人。

而阿通和阿棋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半年之后。

那时他们已经在一起三个月,却只停留在日常文字分享、电话互诉思念、视频你侬我侬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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