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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人眼里,两口子过不下去就离,除了损失点财产以及可以无限再生的感情之外,似乎也不是多了不起的事儿。
然而在古代,离婚可不是小事,尤其是对女人而言。
倘若离个婚要判刑,要背负永世洗刷不掉的恶名,那你还会离婚吗?
1.
当然,男人离婚还是很容易的,都容易到可以胡说八道的地步。
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在《甲乙判》当中说,他早年在地方当官的时候,遇到过一桩很奇葩的离婚案。
其中,男人提出的离婚理由,简直荒唐得令人发指。
可就这样的理由居然也能闹上官府,最终还在当地造成巨大影响。
那么,男人到底提出什么理由,白居易最终会怎么宣判呢?
案子大约发生在唐贞元十八(802)年左右,白居易三十上下,在京兆府盩厔(陕西周至)县当县尉的时候。
盩厔有一户人家,无名,两口子结婚多年,也没什么毛病,可有一天,男人突然打算休妻,理由就是,媳妇在大白天很大声地骂了几句狗狗。
就因为媳妇骂狗,丈夫就要休妻!
这是个什么情况?
休妻,从法理上讲,可不是说休就休,还是有点讲究的,共有以下七个条件,名为七出,曰:
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多舌,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简单点说。
不孝顺父母;
不能生育;
不守妇道,特别喜欢那个;
爱挑拨是非;
话特别多;
有大病;
偷藏私房钱。
上述七个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也就是必须得「罚当其罪」,丈夫才能合理合法的休妻。
可纵观七出,没有一条是不同意骂狗的,即便丈夫是铁杆的爱狗人士,也不能因为骂狗而休妻吧?
莫名其妙地被丈夫赶回娘家,担一个弃妇的恶名,媳妇当然不愿意。
媳妇不愿意走,丈夫就不开心了,他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离婚这事儿能由着你这妇人吗?
于是,这位丈夫立马把媳妇告到官府,要求官家出面,用法律的手段把这婆娘赶走!
白居易当时代管民政,受理了这个案件。
他也很纳闷啊:你以为官府是你家开的,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因为骂狗而休妻,实在是亘古未闻地奇观,倘若今天不说出个道道,哼,瞅见了吗,本官就要判你个诬告,罚你个「城旦」——自己带着干粮工具,义务参加地方基础工程建设去。
当官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一般人,就偃旗息鼓老老实实回家了,可这位丈夫也倔,那是脖子一梗,当场就说了:
「我那是因为她大白天大声骂狗而休妻的吗,我那是因为,她大白天当着俺娘的面大声骂狗而休妻的。
」
「嗯,这有什么区别呢?」估计白居易当时就糊涂了。
于是,丈夫理直气壮地解释:
「这媳妇坏得很,大白天当着俺娘的面大声骂狗,一则怒脸恶口,影响了俺娘的心情,二则声音太大,扰乱了俺娘的神经,犯了七出当中的「不顺父母」,不尊敬父母,这样的媳妇,不赶紧休掉,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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