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摆放着的筹码,沈天这才轻松一笑。
四十五万的筹码,兑换成金币足足有四万五千之多。
如果这么多的金币,都不足够自己在第二层铸造出一个忠诚的土匪小弟。
那自己干脆去把国库抢了算了。
此刻的姚智,心惊肉跳到了极致。
四万多金币,已经是鼎宏阁数年的纯利润。
如果他接下来不将这些钱赢回来,以刘士猛的性格,他绝对不可能再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猛地,姚智想到了一个极好的办法。
之前每次在他摇筛盅时,沈天不管是眼睛,还是耳朵,都没有用在他的身上。
所以他敢肯定,沈天一直能赢,靠的不是赌术,而是运气。
或许猜大小,沈天会一直赢到底。
但若是赌别的呢?
以自己的能力,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沈天,我们再赌一把!
这一次,我们不猜大小,我跟你比谁摇出来的点数大!”
“如果你赢了,今天你带走十万金币!
但如果你输了,那你就带着你那一枚金币的本金,哪来的回哪去。”
姚智瞳孔充斥着红血色,期待着一把逆风翻盘。
这一刻,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了沈天的身上。
只要沈天答应。
那沈天就能够带着十万金币离开。
十万金币,足够沈天脱离赘婿的身份,成为一方富豪,无忧无虑地享受余生。
就连沈天带进来的十名私兵,都在以一种灼热的目光看着沈天。
这可是十万金币啊。
他们在伯府任劳任怨,辛苦值守一年,才能获得一枚金币。
十万金币,对他们来说,这简直是一个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不管是赌坊内的老赌徒,还是私兵们,此时都在用炙热的眼光看着沈天。
只等沈天开口,他们就能见到人生中赌注最大的一场赌局。
而刘士猛,则是将扔在地上的粗大铁链紧紧握在了手中。
不要说十万金币,哪怕是四万金币。
想让他拿出来,都是在割他的心头肉。
他每年的确能赚不少。
可他赚来的钱,大多数都用来送礼。
他自己全身上下,加上赌坊所拥有金币,可能才五六万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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