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贵为公主,在晓事那年,爱上了养我长大的皇叔。
我被他宠得娇蛮,但少女心事不敢有半分表露。
却不料心事被有心之人发现,公之于众,所有人对我横加指责,骂我不知廉耻。
父皇骂我让皇家脸面扫地,不配为公主。
一向对我宠溺的皇叔,也瞬间冷了脸。
他将我扔到贫民窟,让我好好长长记性。
三年后,皇叔想起还在贫民窟的我,便让人将我接回。
他问我是否还像以前那样,对皇叔心生非分之想,我胆怯摇头。
直到他后来看到我身上遍布的伤痕和吻痕,得知那些混混,曾随意出入我的床榻。
他眼眸猩红,后悔疯了。
在贫民窟做奴仆的第三年。
皇叔陆正卿派人来接我。
「三年了,陆蝉该长记性了吧,后日太后寿宴,便把她接回来吧。
」
这是陆正卿的原话。
王府下人来接时,我帮贫民窟里的混混正倒恭桶。
强忍着三年都习惯不了的气味,倒了一桶又一桶。
本来我身娇肉贵,是拎不起来的,但在这儿呆了三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纤嫩的手指已经磨成老茧。
纵然我不敢停下歇气,监督我干活的混混元朗仍在辱骂。
「真当自己是千金公主,谁不知道你是个妓子生的贱种,老老实实干,不然有你好果子吃。
」
我娘是青楼花魁,与书生定情,便有了我。
却被微服出访的皇上看中她容貌,后将她带进皇宫,为了讨好她给了我公主的规格。
我母亲失宠后,我身份尴尬,是皇叔把我接回家。
可皇叔三年前就不要我了,把我扔到贫民窟,留下一句:「学不乖就别回来。
」
元朗在旁嗑着瓜子,拿着鞭子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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