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说,天子不差饿兵,所以我们幽州军,尤其是右北平的士兵,每日都能吃到肉。”
程普闻言恍然大悟。
难怪幽州军威震四海,所向披靡,除了刘虞和敖烈的勇武智略,士兵的体魄也是关键。
能让士兵每日尝到肉味,非寻常诸侯所能及。
在这动荡的东汉末年,粮食尚且难求,更何况肉食。
敖烈凭借幽州沃土,鼓励百姓辛勤耕作,轻税重商,加上万通商行的财力支持,才得以实现这一壮举。
让士兵吃肉看似平常,但程普深知其中蕴含的意义。
只有爱兵如子的君主才会如此,同时对财力要求极高,长期供应肉食开支巨大。
再者,从军事角度,肉食能强壮士兵,提升战斗力。
最后,这种做法是高明的统御之道,无形中增强士兵的归属感,确保军队的忠诚。
一碗简单的肉粥,程普看出许多门道。
他所未见的,又该有多少?这个小霸王,实非等闲之辈!
程普心中暗叹。
“几位,吃饱了吗?饱了我们就收拾碗筷,马上就要出征了。”
另一位送饭的军士询问道。
“出征?去哪里?”
程普疑惑地问。
他刚从江东而来,对幽州战事不甚了解。
送饭的军士互视一眼,领头之人答道:“抱歉,没有将军的命令,我们不能透露。”
这也是敖烈的军规,一切行动听指挥,严守军事秘密。
即使是送饭的杂兵,执行得同样严谨。
号角声骤然响起,急促而紧迫,那是敖烈召集全军的号令。
送饭的杂兵闻声,顾不上收拾碗筷,一边疾奔向号角声来源,一边整理衣甲,严格遵循命令。
望着杂兵们疾驰而去的身影,程普再次感叹敖烈的治军有方,连送饭的杂兵都比地方郡兵训练有素。
半个时辰后,幽州大营拔营起行,全体将士秩序井然,列队北进,士气高昂,奔赴未知的战场……
中军大旗猎猎作响,敖烈骑乘着白马银鬃的照夜雪龙驹,身披金黄的游龙啸天铠,腰间挂着赤霄神剑,手中紧握霸王枪,威风凛凛地领着队伍前行。
马超和许褚分立两侧,犹如鹰犬侍侧;铁面峥嵘的典韦则徒步跟在敖烈马首,手中牵着龙驹的缰绳,其余将领如群星捧月般环绕在他背后。
太史慈这位虎将已率三千铁骑,作为先锋驰骋在前。
程普连忙整理甲胄,带着十数随从肃立一旁,恭敬地低头。
这乃大汉官员遇见上司的礼仪。
敖烈满心挂念肥如与渔阳的战局,无暇多留,向程普微微颔首致意,随后扬鞭越过众人,疾驰而去。
突然,一声豪迈的嗓音响起:“且慢,你要去何处?”
那是孙策特有的嗓音。
程普惊喜回首,低声道:“公子,你醒了?”
孙策仿佛未闻程普的询问,目光直直盯住敖烈,追问:“你要往何处去?”
敖烈转头看向孙策,揭开虬髯掩盖的面具,露出笑容:“五个时辰已过,可曾想通、想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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