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由。
凶器笑笑说:「李哥对我有恩。
」
「怎么说?」我很好奇。
「知道哥以前是干什么的吗?」凶器问我。
「知道,不是从部队上退下来的吗?」我说。
「可不是从部队上退下来那么简单。
哥以前可是侦查连的,特战部队,狙击枪咱也玩过。
专门在云南边境缉毒的。
」
我突然对这个家伙充满了神秘的敬仰感。
狙击枪,我只在电视上看到过。
「我高中没念完,十七岁就当兵走了,后来被选拔进了特战部队。
我在侦察连服役了四年,一直在云南边境缉毒,这任务很危险。
你知道,那些毒贩被抓着就是个死,他们都是一群不要命的家伙,手里都有武器。
我在部队的最后一年,执行任务的时候跟一伙毒贩子交火了。
我负了伤,一颗自动步枪的子弹打穿了我的右肩。
」
凶器撩起衣服,让我看他身上的伤痕。
在他右边肩胛骨的地方,有一小块开创性的疤痕,不过时间应该过去了很久,颜色已经变得很淡。
「贯穿伤,子弹直接透出去了,幸好没伤到骨头。
这伤也没大碍,养了俩月就好了。
不过从那时候开始,干别的没事,就是一拿枪,食指搭在扳机上就哆嗦。
」
「为什么?」
「伤到神经了。
食指不听话,我没法再执行任务,就被安排退役了。
拿了五万块钱补偿金,转业到地方参加工作。
」
「那不错啊,像你这样有过贡献的军人,转业了一定给分个不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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