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二岁时学校郊游去寺庙,被小摊摆了一道,买了一颗开光的「玛瑙石」。
用红绳穿着,说是能保佑人平安。
我像献宝一样拿回来送了她。
十三岁,十四岁,十五岁……
一直到我成年。
零零散散的,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被她当成宝贝,珍而重之地收藏。
「什么宝物啊……」
我用袖子死死挡住自己的眼睛。
这分明是些白送别人都不会要的废物啊。
姐姐。
17
庄辞把我送到了酒店,走时把号码留给了我。
姐姐的盒子里还有一本很厚的日记。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你要走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
」
我点点头。
手机还在响。
我随手把它扔在一边。
开始翻那本日记。
很厚很厚。
厚到我在酒店看了四天才看完。
又很薄很薄。
薄到这一本,就是我姐姐短暂的一生。
我和姐姐是单亲家庭。
妈妈的控制欲太强。
我们的童年,从来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而是无休止的责骂,惩罚和人格侮辱。
那段痛苦又无法摆脱的时光里,我和姐姐是彼此唯一的救赎。
所以她写了好多好多关于她的小月亮的事情。
甚至我上了大学。
她也在日记里想我——
想她的小月亮,开不开心,天冷有没有好好加衣,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写到后来她遇到了庄辞。
两人在一起。
可妈妈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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