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上,人头攒动,将船头围绕了个密不透风。
女子们窃窃私语,显得比平时躁动。
姜沉鱼走过去,众人看见是她,纷纷侧身让路,而人群分离之后,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件红衣。
红衣本已火般浓艳,被水浸透,红得越发灼眼,彤云般铺泻在修长的躯体上,与黑发缠绕,带出十二分的妖娆,衬得坐在船头的男子,有着难以言述的风姿。
他极瘦,露在袖外的手骨节白得几近透明,手与腿都比一般人要长,拿着酒坛仰头狂饮时,就多了几许别人所模仿不来的大气与不羁。
明明浑身湿透,却半点狼狈的样子都没有。
他将酒全部喝完后,用袖子擦了擦嘴巴,这才转过头来,对着众人摇了摇酒坛,眨眼道:“廿年陈酿,果然好酒。”
江晚衣立在一旁,闻言招手命人再度送上酒来,取了两只大碗,亲自斟满,递给红衣男子一只,自己也拿一只,坐到他对面的甲板上道:“一人独饮无趣,不如两人对饮?”
红衣男子眼波儿往斜上方一瞟,当他做这个动作时,表情就显得说不出的撩人,看得周遭一帮女孩儿们脸红心跳,而他凝望着桅杆上的潘方,笑道:“这位仁兄看上去也是同道中人,不一起么?”
潘方低下头,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儿,就在众人以为他不会有所回应时,他突然一个纵身,轻轻落地,盘膝在二人身旁坐下。
姜沉鱼目光微动,走出队列,自侍女处拿了碗,放到潘方面前,将酒斟满。
然后对怀瑾点了下头。
怀瑾会意,立刻进内舱取了古琴出来。
姜沉鱼跪坐于地,把琴放在膝上,指尖划过,金声玉振。
乐声一起,红衣男子顿时面露喜色,举了举碗,江晚衣跟着举碗。
潘方虽然仍没什么表情,但喝得比他们都快,一仰脖子,就是一口而尽。
怀瑾上前斟酒。
周遭众人看得目瞪口呆——什么都没问,都还不清楚对方的身份来历,怎么就开始拼酒了?
盘膝坐地的三人,则如故友般你敬我一碗我敬你一碗,不多时,旁边的空地上,就堆满了酒坛。
姜沉鱼十指如飞,越弹越快,三人也跟着越喝越快,最后,她一个散挑七,琴弦突断,音符戛然而止,而江晚衣手中的酒碗也同时“砰”
的一声,碎成了碎片,里面的残酒飞溅出来,弄污大片衣衫。
他“啊”
了一声,啧啧叹道:“啊呀呀,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衣裳呢。”
红衣男子扬唇笑道:“我赔你一件就是。”
江晚衣立刻起身,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大礼:“如此,晚衣便先谢过宜王了。”
什么?宜王?
周遭顿时起了一片抽气声。
这个看上去闪亮耀眼华丽无边的男子,竟然就是宜国的国君赫奕么?
难怪燕王彰华曾云:“四国之内,荇枢如千年古树,苍姿英阔;铭弓乃寒漠孤鹰,孤芳自赏;唯有赫奕,镐镐铄铄,赫奕章灼,若日明之丽天,可与吾相较也。”
燕王说这句话时,乃是五年之前,璧国的国君还是先帝荇枢。
荇枢闻言一笑,加了一句:“赫奕的确像太阳。
而他最像的地方就是——只要阳光照的到的地方,都有他宜国的生意。”
富饶丰裕的宜国上至君王下至走卒,全都热衷商业。
宜国的商旅遍足四国,宜国的买卖通达各处,宜国国都鹤城,本国居民不过七千,外来人口却有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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