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
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
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
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着修整过的草坪。
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
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
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
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
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
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
“给你的,”
莫琳说。
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
两人都盯着那信封。
信封是粉色的。
“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
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
“可能弄错了吧?”
“我觉得不是。
邮戳总不会盖错吧。”
她从面包架上拿起一片吐司——莫琳喜欢吃放凉以后又松又脆的吐司。
哈罗德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神秘的信封。
不是浴室套装常用的那种粉色,也不是配套毛巾和马桶垫圈的粉色,它们常常过于明艳,让哈罗德有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
这个信封的粉色娇嫩而柔软,就像土耳其软糖一样。
信封上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一个个潦草而笨拙的字母挤在一起,仿佛是哪个孩子在慌忙中匆匆写下的。
“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H.弗莱先生收”
。
他辨识不出这是谁的字迹。
“谁啊?”
莫琳边说边递过一把拆信刀。
他把刀子插进信封,一下划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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