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她把她驾着斑鸠和龙的曙光车停在格温普兰头上,对他说:“来吧!”
什么!
九天之上的神仙居然纡尊降贵地来找他,赏给他格温普兰这份可怕的光荣!
这个女人(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这个跟一颗星星似的至高无上的人物的话)居然主动要献身给他!
真奇怪!
女神像妓女一样,献出自己的肉体!
献给谁?献给他,格温普兰呀!
女神从圆光里伸出一双妓女的胳膊,要把他搂在怀里!
而且毫不玷污她。
大人物是不被人玷污的。
光明可以为神仙洗清一切。
再说,这个向他走来的女神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
她不是不知道格温普兰的狰狞可怕。
她看见过格温普兰的脸,看见过他的面具!
她在这个面具面前并没有退缩。
不但如此,她还爱上了格温普兰!
真是比梦境还要离奇,正因为这样,他才被人爱上的!
这个面具不但没有使女神退缩,反倒把她吸引过来了!
人家不但爱他,而且还要他。
不是答应他,而是选中了他。
他,他中选了!
什么!
这个女人生活在一个挥霍无度,一意孤行的强权的圈子里,那儿有的是亲王,她可以挑一个亲王;那儿有的是爵士,她可以挑一个爵士;那儿有的是漂亮可爱的高贵的男人,她可以挑一个阿多尼斯[1]。
她挑中了谁呢?纳弗龙[2]!
她本来可以到流星和雷电中间去挑一个长着六个翅膀的天神,可是她却挑了一条在污泥里爬行的毛虫。
这一边是金枝玉叶,贵族,伟大,富贵,荣华,另一边是个走江湖的。
走江湖的得到了胜利!
在这个女人心里的是一架什么秤呢?她用什么秤锤来称她的爱情呢?这个女人把公爵冕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扔在小丑的戏台上!
这个女人把仙女的光环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放在地祇的毛发倒竖的头上!
这真叫做天翻地覆,昆虫在天上蠕动,星星在地上发光,突然一道强光降到垃圾堆上的格温普兰身上,照得他头昏眼花,在他身上形成一个光环。
一个全能的公主因为讨厌美和荣华,而委身给一个被打入黑暗地狱里的鬼魂,不爱安的诺乌斯[3]而爱格温普兰。
因为一时的好奇,她走近黑暗,下降到黑暗里。
女神让位了,因而产生了一个穷人的王国,一个有王冠的不可思议的王国。
“你是可怕的。
我爱你。”
这几个字打中了格温普兰的骄傲的丑恶的地方。
骄傲是所有的英雄人物能够受到伤害的地方。
格温普兰这个妖怪的虚荣心得意极了。
人家爱他正是因为他的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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