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帆
2012年4月,我在纽约市皇后区刑事法院访问交流。
座谈中,曾问美国法官们一个问题,作为博学且专业的司法者,诸位是愿意用陪审团多一些,还是不愿意多一些。
一位资深法官想了想,问我是想听假话,还是听真话。
我说,最好都有。
这位法官笑言:“假话就是:十二个人的智慧加起来,总好过一个人的智慧。
接下来的话,我将来可不认账。
真话则是:黑锅由十二个人来背,总好过法官一个人扛。”
说罢,在座的中美法官都乐了。
玩笑归玩笑,我好奇的是,陪审团成员毕竟是非专业人士,他们作出的裁决,无论有罪无罪,与法官们的内心判断是否一致?在此之前,我曾读过芝加哥大学哈里·卡尔文、汉斯·蔡塞尔1966年的那项经典研究。
两位教授以三千五百七十六件刑事案件、四千多件民事案件为样本,请主审法官在得知陪审团裁决结果前,预先作出判断,结果,法官与陪审团裁决一致的情况大约为80%。
这一研究似乎证明,法律“门外汉”
对事实的判断,与专业人士并无太大差异。
我无意探求究竟,只想走个捷径,现场做下调研,于是问道:“在诸位的职业生涯中,有没有发生过陪审团裁决与您内心判断不一致的情况?”
美国法官纷纷摇头,表示这类情形从来没有出现过。
之前开玩笑的那位老法官则一边摇头,一边问道:“你们了解陪审团怎么运作吗?”
一位中国法官回答:“我们都看过《十二怒汉》(TwelveAngryMen)。”
老法官乐了:“那可是一部伟大的电影。”
然后正色道:“不过,电影就是电影。”
陪审经历催生的剧本
其实,不只是法律人,许多中国人对陪审团的认知都来自《十二怒汉》。
即使搁在当时,这部作品也谈不上是“大制作”
,绝大部分场景都在纽约法院一间陪审员合议室内,故事全靠对白撑起。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首先应归功于剧本创作者雷金纳德·罗斯。
《十二怒汉》剧本的灵感来自罗斯的一次陪审员经历。
罗斯出生于纽约曼哈顿,“二战”
期间在陆军服役四年,以中尉军衔退役。
战后,他曾进入广告公司,却并不喜欢这份工作。
当电视业初露端倪,就果断辞职,以独立编剧身份投身电视剧本创作。
大约在1954年初,罗斯被抽中成为陪审员。
这时的罗斯已经小有名气,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成熟的剧本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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