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星期天,九点钟,蓬斯神父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去。
“约瑟夫,我很抱歉:我想让你与其他寄宿孩子一起去做弥撒。”
“好的。
为什么您要抱歉呢?”
“这没让你意外吗?你要去的是一个基督教堂,不是犹太教堂。”
我向他解释我父母并不常去犹太教堂,我甚至怀疑他们也许并不信上帝。
“这不重要,”
神父总结道,“随便你信什么,犹太人的上帝也好,基督徒的上帝也好,或者什么都不信。
但在这里,你要表现得和别人一样。
我们去村里的教堂。”
“不是去我们花园尽头的那个小教堂?”
“那里已经废弃不用了。
再说,我要村里的人认得我羊群里的每一头羊。”
我奔回寝室做准备。
为什么我对去做弥撒这么兴奋呢?肯定是我感觉到做一个基督徒有很多好处,能让我得到保护。
更甚,让我变得正常。
做犹太人,就目前来说,意味着父母没法抚养我,意味着必须换掉自己的姓氏,时刻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且撒谎。
这有什么好处呢?我很愿意成为一个基督徒小孤儿。
我们穿着统一的蓝色袍子,按高矮排成两队下山去尚莱。
我们唱着童子军歌,迈着整齐的步伐。
路过每一幢房子,人家都会友好地看着我们,露出微笑,和我们热情打招呼。
我们成了星期天的一道风景线:蓬斯神父的孤儿们。
只有马塞尔小姐站在药房的台阶上,看上去似乎随时准备咬人。
当神父甩着袖子从她面前经过时,她又忍不住低声埋怨:
“又要带他们去听那些哄骗人的谎言,用子虚乌有去喂他们,用精神鸦片去毒害他们。
你们以为这样就能安慰他们?实际上是毒药!
尤其是宗教!”
“早上好,马塞尔小姐,”
蓬斯神父微笑着回答,“您生气时看起来真漂亮,每个星期天都这样。”
她对神父的恭维吃了一惊,恼火地拉开门,躲进店里。
拉得太急了,哐啷啷的响声几乎盖过了教堂的钟声。
我们的队伍穿过雕塑着令人不安的图案的门廊,我生平第一次进到一座基督教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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