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花了三个月才找到维尔玛。
他们不相信格雷尔既不知道她在哪儿,也没有帮助她逃跑。
因此,全国上下的每一个警察和新闻记者都把所有那些她可以用金钱藏身的地方打探了个遍。
可藏匿她的根本就不是金钱。
尽管她的藏身方式一经发现,立刻就显得是那么理所当然。
一天晚上,一个眼光犀利如相机的巴尔的摩警探——这样的好眼力就像粉色的斑马一样世所罕见——逛进一家夜总会,听着乐队演奏,看着一个黑头发、黑眉毛的漂亮女歌手,她唱伤恋情歌的样子就像是真的发自内心。
她的面容不知怎地触动了他的一根心弦,那根弦就此颤个不停。
他回到总部,调出通缉令档案,开始翻阅整堆文档。
当他终于找到他要找的那份时,他盯着它看了许久。
然后他正了正头上的草帽,回到那家夜总会,找到经理。
他们回到舞台后面的化妆室,敲了敲其中一扇门。
门没锁。
警探一把推开经理,走了进去,锁上门。
他一定闻到了大麻的味道,因为她此刻就在抽大麻烟,而他对此也并不在意。
她坐在一组三面镜前,打量着自己的发根和眉毛。
那确实是她本人的眉毛。
警探迈步穿过房间,面带微笑,将那份通缉令递给了她。
她看着通缉令上的那张面孔,目光停留的时间一定和这位警探刚才在总部里的时候一样。
警探坐了下来,跷起腿,点了支烟。
他有一双敏锐的眼睛,但他对业务过于专精了。
他不够懂女人。
终于,她哈哈一笑,说:“警官,你是个聪明的小伙子。
我本以为别人记住的肯定是我的声音。
一位朋友曾经凭这一点认出了我——他只是在收音机上听到了我的声音。
但我已经在这家乐团里唱了一个月了——每周上广播两次——可是却没有人起半点疑心。”
“我从没有听过你的声音。”
警探说完,继续微笑。
她接着说:“我猜我们大概是没法就这件事达成交易的吧。
你懂的,这里头的回报很可观,如果事情能做漂亮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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