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各自开车离开了停车场。
不久,艾莉森给我打来了电话。
“那不是我。”
她说,“我没有去接孩子。”
“我知道。”
“我真不敢相信,孩子们居然会跟一个陌生人上车。
他们难道没注意到有什么异样吗?”
“只是普通的放学接孩子,”
我分析道,“他们没那么多心眼儿。”
“但这也太胡闹了。
我……”
她停了一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唉,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得住。”
其实我也一样。
但是,现在不能认输。
我觉得,身为父母,有一条不言而喻的准则,那就是父母二人不能同时倒下。
“你能想象咱们俩刚才看起来有多傻吗?‘打扰一下,请问是谁接走了我们的孩子?没办法,我们是很差劲儿的父母,连孩子被谁接走了都不知道。
’‘是吗?可你其实知道吧,不就是你接走的吗?神经病。
’”
“是啊。
我们看起来肯定不大正常。”
我说,“但是,说实话,我觉得这都是小事。
我们现在该担心的不是这个。”
“我知道。”
她轻轻地说,“我知道。”
我驾驶汽车左转,沿着17号公路向南行驶。
这是一条四车道的马路,被花里胡哨的美国商业包围着。
放眼望去,两边是无穷无尽的快餐店、连锁酒店、零售店、银行、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
“好了,我就不缠着你了,”
她说,“一旦孩子们平安归来,你就告诉我。”
“当然。
你就安心等着吧,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
我们结束了通话。
我开车上了科尔曼大桥[1],横跨约克河,驶入64号州际公路。
这时手机又响了起来。
我以为还是艾莉森,但是看了一眼,发现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富兰克林。
布雷克·富兰克林曾当了我十三年的顶头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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