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骗人,骗人,
那猫和那把提琴。
自开天辟地以来,这世上已有两个杰里米。
一个写了《为高利贷辩护》这部伤心史,他的大名叫杰里米·边沁。
他被约翰·尼尔[1]先生崇拜得五体投地,因而他是个小小的伟人。
另一个杰里米[2]则为一门最精密的科学命名,因而他是个大伟人。
请允许我说,事实上是个大大的伟人。
欺骗,或者说由动词欺骗所表达的那个抽象概念,可谓浅显易懂。
但欺骗之事实、欺骗之行为乃至欺骗为何物,却多少有几分难下定义。
不过,凭着下“人是一种会欺骗的动物”
这一定义(不是为欺骗本身下定义),我们对上述问题或许能得到一个还算得上是清晰的概念。
若是柏拉图当年想到了这个定义,那他就不会受辱于那只被拔光了毛的鸡。
有人曾恰如其分地质问过柏拉图,根据他下的那个定义,被拔了毛的鸡显然也是“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
,可为什么却不是他定义的人呢?但我却不会被类似的质问问倒。
人是一种会欺骗的动物。
除人之外没有任何动物会欺骗。
要推翻我这个定义得需要一整窝拔光了毛的鸡。
构成欺骗之实质、风味和原理的那些东西事实上正是这类穿衣服裤子的动物所独有的特性。
乌鸦会偷窃,狐狸会哄瞒,黄鼠狼会蒙混,人会欺骗。
欺骗乃人所命中注定。
诗人说“人生而悲之”
。
但事实上却是人生而骗之。
此乃人之目的,人之目标,人之终极。
因此当有人骗到了头,我们就说他“完事大吉”
。
经过深思熟虑的欺骗是一种混合物,其成分为细小精微、自私自利、不屈不挠、足智多谋、胆大包天、从容不迫、别出心裁、傲慢无礼和喜欢窃笑。
细小精微——你们遇到的骗子通常谨小慎微。
他的交易规模很小。
他的生意是零售,或者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
倘若他一旦受诱惑要扩大经营,那他马上就会失去自己的特征,从而成其为我们所谓的“金融家”
。
而金融家这个字眼虽说在各方面都体现了欺骗之概念,但唯有在“大”
这个方面属于例外。
因此,一个骗子可以被视为一个小小的金融家,而一次“金融交易”
则可被看作是大人国里的一次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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