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朋友问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时。
我的回答常常是:“推理小说……大概。”
与大多数人一样,我对推理小说的概念,源自于十九世纪的英国,成形于二十世纪的日本。
古典推理重逻辑,本格推理重诡计,社会推理重布局。
而那时,初识推理小说的我,也与身边的同好一样,倾心的,只是小说里天马行空的“犯罪手法”
。
沉醉于密室、机关、时间表、以及不在场证明所蒸腾的幽香中;以为只要一个侦探,一个凶手,一个谜题,一个谜底便有了全部。
后来随着阅读的积累,慢慢感受到了推理小说本身自带的难以和解的矛盾。
单纯构建诡计的小说,读过之后除了感叹作者思维的精巧和创意的大胆,很难动心。
而通过推理写人事,读起来又往往会陷入两者的因果关系难以同步的尴尬。
因为诡计有解,生活无解。
但是,突破这种尴尬的尝试,反而为推理小说的更新,提供了可能。
我以为,如果能够写出一部诡计之上有逻辑,逻辑之外有布局的小说,让谜题和推理成为壮阔支架,而笔锋能够穿透它们,直指人性的精神内核,应该是非常理想的状态。
很多前辈大师们做到了。
我只是初学者,离得尚且遥远。
但是,这并不妨碍以此作为用力的方向。
于我而言,推理小说的另一个迷人之处,在于以“动机”
为借口,将“恶”
的文学审美发挥到极致。
不受制于以理性价值观为行为准则的现世,小说能够最大限度地用悲悯去包容人性的“恶”
。
(第1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