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爱我吗?我真是心满意足。
那么,现在去杀戮吧!”
我的朋友突然宣布说。
这发生在五月初的一个晚上,凉爽而湿润。
我去探望我的朋友欧文·伯恩斯,他的住所在圣杰姆广场。
我们闷闷不乐地坐在炉火旁边,各自陷入了沉思。
整个白天,倾盆大雨把伦敦浇了个透湿,而且完全没有停歇的迹象。
我那飘忽不定的思绪把我带回了南非。
带着乡愁之感,我回想着家乡宜人的天气。
我如此怀念那些好天气,以至于我花了几秒钟才对欧文的奇怪言论作出反应。
我从扶手椅里坐直了身子,转向他,等着他解释。
他的胳膊拄在壁炉台上,像腊肠一样的手指上小心地捏着一张白色的小卡片。
他盯着那张小卡片若有所思。
“这是和晚上的信件一起来的。”
他用手搓着下巴解释说。
“哦……就这些?”
我嘟囔着问,“上面就写了这么点儿?”
“是的,就这么多。
简简单单的一行字。
除了信封上有我的名字,多一个字都没有。
邮戳显示这封信是今天早晨,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第一次取信之前被扔进邮筒的。”
“没有笺头吗?没有回信地址?难道连签名都没有?”
“跟您说了,什么都没有。
只有这么一行字,不过这行字很不错,非常简洁,而且非常清楚明了……啊!
我忍不住想要再向您复述一遍:您爱我吗?我真是心满意足……”
像往常一样,欧文·伯恩斯拿腔拿调地念了起来。
不熟悉他的人肯定会觉得很可笑。
他好像在仔细品味他念出来的每一个音节,如同品尝美酒甘露。
很显然,这个句子对他来说是特别地有滋有味。
他披着苋红的丝绸睡衣,动情地朗诵那么几个单词。
如果一个陌生人看到了这个样子肯定会忍俊不禁。
欧文的身材高大,体胖,而且他有一种引人注目的做作劲儿。
他的面相很平常,然而厚嘴唇和厚眼皮让他与众不同。
他的眼神特别敏锐、狡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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