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传讯-《利文沃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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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到了极致。

——《罗密欧与茱丽叶》

早报比晚报对于这桩谋杀案有了更加详细的描述,不过令我放心的是,没有任何一家报纸提及埃莉诺涉案。

最令我担心的就是关于她涉案的报道。

《纽约时报》最后一段写道:“警探现正搜寻失踪女子汉娜。”

我看到《论坛报》刊登了以下启事:

死者霍雷肖·利文沃兹先生的亲属悬赏任何有关汉娜·切斯特下落的消息。

汉娜三月四日晚间从第五大道住处失踪。

汉娜现年二十五岁,爱尔兰裔,以下是她的外形特征:高瘦,头发深棕并带有些许红色,肤色浅淡,五官端正姣好,手掌小,手指因针织而有不少针孔痕迹,脚大而粗壮。

最后见到她时,她身穿棕白相间的格子条纹洋装,可能外加极为陈旧的红绿披肩。

除了以上特征外,她的右手手腕有一大片烫伤的疤痕,左太阳穴有一两个天花瘢。

这一段寻人启事让我有了全新的思考方向。

奇怪的是,我对这名年轻的女仆并没有花太多工夫去思考,然而很明显的是,如果有她的证词,便可以解开整个案件的关键点。

部分人士认为她本身有涉案的可能,这我无法认同。

如果她是共犯,一定会先行准备,带走她所有钱财。

然而有人发现汉娜在行李箱里留下一了沓钞票,证明她是匆匆离去,根本无心带走细软。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她碰巧撞见凶手行凶,她又怎么可能在被带离现场时不吭一声?又怎么可能两位小姐都没有听见,何况其中之一的房门根本没关。

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会尖叫,然而却没有人听见尖叫声,而她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无踪。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汉娜这条线索?她看见的这个人,是她认识且信任的人吗?我不考虑这种可能性。

因此我放下报纸,努力抛开与本案相关的推断。

除非我收集到更多证据以支持这项理论,我才肯相信。

然而,一个人过分热衷于某事时,怎么可能控制得了挥之不去的思绪?不知不觉中,整个早上我都不断地在脑海里反复思考本案,最后得到一个结论:汉娜·切斯特非找到不可,否则埃莉诺·利文沃兹就一定要解释她取得书房钥匙的时间与手段。

两点时我从办公室出发前往讯问地点。

不过因为在路上有所耽搁,抵达时已完成了讯问。

我相当失望,因为错过了亲眼目睹埃莉诺的机会。

她在陪审团离去不久后就进房休息去了,然而哈韦尔先生还在场,我向他询问结果。

“遭到不明人士枪杀致死。”

讯问的结果令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我本来担心会有更糟的结果。

我也看到秘书的脸色变得苍白。

尽管他具有学者的自制力,但是也和我同样感到满意。

令我不太舒服的是,格里茨先生和助手在判决后就很快离去了。

格里茨先生不可能在重要的案情未理清之前就放弃侦办。

他有没有可能有了什么重大的决定?我警觉地想到这件事,正要去了解他真正的意图时,却注意到房间另一边下方的窗户有所动静。

我向前查看,看到福布斯先生从窗帘后面探头窥望。

看到他的动作,证明了我没有错估格里茨先生的为人。

可怜的姑娘不但要独自应付命运中的突发事件,还要因此受到监视,而这只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开端。

我后退了一步,递出一张纸条告诉他我代表维尔利先生,愿在任何突发事件中提供协助,我在六点到八点钟一定会在办公室。

之后我前往第三十七街的屋子。

我昨天才在那里和玛莉·利文沃兹小姐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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