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在“斯蒂尔森委员会”
上作的证词。
这个委员会的主席是缅因州的参议员威廉·科亨。
提问者是阿尔伯特·伦儒先生,他是委员会的法律顾问。
证人是斯图亚特·克劳森先生,家住新罕布尔州约克逊镇黑带大街。
伦儒:你说你刚好带着你的照相机,克劳森先生?
克劳森:是的!
我一般出问部带着。
我那天差点儿没去,虽然我喜欢格莱克·斯蒂尔森——在这件事之前,我很喜欢他。
我只是讨厌市政厅,你知道吗?
伦:因为你的驾驶员考试?
克:对。
没考及格真是大糟了。
但最后,我说那算什么,再说我拍了照。
哇!
我拍到了。
那张照片会使我发财,就像伊瓦·吉玛的升旗照片一样。
伦:我希望你不要认为这整个事件是为了让你发财,年轻人。
克:噢,不!
·决不是!
我的意思只是……嗯……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什么。
但它就在我面前发生,而且……我不知道。
我只是很高兴我带着我的尼康相机。
伦:当斯蒂尔森举起孩子时,你刚好拍下,对吗?
克:对。
沦:这是那张照片的放大?
克:是的,这是我的照片。
伦:在你拍了后,发生了什么事?
克:那两个恶棍追我。
他们喊着“把相机给我们,小子!
把它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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