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在酒吧喝酒是在五月份。
那天我们去得比平日早,才过四点。
他看上去有些疲倦,也瘦了些,可他环顾左右,脸上缓缓浮起一抹愉快的微笑。
“我喜欢刚开始晚间营业的酒吧。
室内空气仍然干净清爽,什么都擦得锃亮,酒保站在镜子前最后一次打量自己,看看领带有没有歪,头发是不是顺溜。
我喜欢吧台背后精致的酒瓶,闪闪发亮的可爱玻璃杯,还有期待。
我喜欢看酒保调当晚第一杯酒,看他把酒杯摆在干燥洁净的杯垫上,再在旁边放上叠得整整齐齐的小餐巾。
我喜欢慢慢品尝。
傍晚在一个清静的酒吧喝第一杯清静的酒——真是美妙啊。”
我同意他的说法。
“酒就像爱情,”
他说,“初吻妙不可言,再吻代表亲密,三吻便是例行公事。
接着你就开始脱妞儿的衣服了。”
“就这么糟?”
“这是高规格的刺激,但不是纯粹的情感——美学意义上的不纯粹。
我并不鄙夷性。
它是必要的,也并不一定丑陋,但必须持续地经营。
使性富有魅力,那是十亿美元的巨大产业,一分钱都省不得。”
他左右看看,打了个哈欠。
“我一直睡不好觉。
这里很舒服。
不过一会儿这里就会挤满酒鬼,他们大笑大嚷;那些讨厌的女人们还会手舞足蹈,挤眉弄眼,手镯叮当响,卖弄包装好的魅力。
到了夜间,这种魅力就会生出汗酸味儿,尽管淡淡的,但不容置疑。”
“宽容点儿,”
我说,“她们也是人哪,会出汗,会弄脏,也得去洗手间。
你指望什么——金色蝴蝶在玫瑰色的薄雾里飞舞?”
他喝干了酒,把杯子倒过来举着,望着一滴酒慢慢聚拢在杯子边缘,颤抖了一下,落了下去。
“对她我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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