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史迈利慢悠悠地把车开回伦敦时,他浑然忘记了曼德尔的存在。
曾经有一段时间,纯粹地开开车对他而言就是一种解脱;他发现,独自一人踏上漫长旅途这种不现实的感觉,能给他那乱成一团的头脑注入一管缓和剂,而数小时驾驶产生的疲劳又能让他忘却阴郁的忧虑。
也许这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微妙标志,那便是他无法再度征服自己的思绪。
现在这需要采取更为猛烈的措施才行:他甚至想过偶尔计划徒步穿越一座欧洲城市——去记下他会经过的店铺与楼房,例如在伯尔尼时,从明斯特31走到大学去。
但尽管进行了如此积极主动的脑内练习,如今时间的幽灵仍旧会破门而入,撵走他的梦想。
安恩夺走了他的平静,她曾经使当下的时光显得如此举足轻重,她教他养成面对现实的习惯,但当她离开时,一切均已消失殆尽。
他无法相信艾尔萨·芬南杀了自己的丈夫。
她的本能是防守,是积攒生命中的美好事物,是为自己构建正常生存的标记。
她身上没有暴力因子,除了自保,没有别的意愿。
但这谁又能说得准呢?黑塞32怎么说来着?“在迷雾中漫游是如此奇妙,众人皆是独客。
没有一棵树知晓近旁的林木。
万物同为孤身。”
我们对其他人根本就不了解,简直一无所知,史迈利沉思自问。
即便我们住得近在咫尺,无论白天还是夜里的任何时段,我们都听得到对方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我们还是一样什么都不知道。
我又怎么能评断艾尔萨·芬南呢?我觉得自己理解她的苦厄以及因为害怕而说出的谎话,但我对她又知道些什么呢?什么都不知道。
曼德尔指着一个标识牌。
“……那就是我住的地方了。
米特查姆。
地方真不差。
单身宿舍住厌了。
我在这里买了间像样点儿的半连栋住宅,地方不大,给退休做点打算。”
“退休?还早着呢。”
“不早。
三天之后。
这就是我选这份工作的原因了。
容易得不得了,完全没有难度。
把这交给老曼德尔吧,他会弄得一团糟的。”
“好吧,好吧。
那我就期待星期一咱俩都失业呗。”
他把曼德尔载到苏格兰场后,继续开车到剑桥圆场。
一进楼,他就意识到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了。
这从他们看人的方式便可得知,他们的目光与神态有种细微的异样。
他径直往麦斯顿的办公室走去。
麦斯顿的秘书坐在办公桌后面,当他进来的时候,她迅速抬头看了看。
“顾问在吗?”
“在。
他正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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