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并没有约什么人。
邻居们都不认识他,见过他的也很少。
他迅速把轮椅移近五斗柜,拿出小型史密斯威森手枪,塞进轮椅侧面。
敲门声又响了,声音更加急促。
他大声回应:“等一下,马上来。”
他迅速扫视了一遍屋子,检查有没有犯罪证据,然后驾着轮椅来到门口,深吸一口气,稳住气息,打开门锁。
门外站着个男人,大约三十七八岁,金棕色的头发,鬓角有些灰白,一双蓝眼睛目光逼人,身着灰色的印花西服。
他从西服内袋掏出皮夹子,把里面的盾形警徽举到雷蒙德眼前。
“警察,”
话音刚落,他便把皮夹子揣回衣袋里,“我是联邦调查局特工,史蒂夫·奎恩。
我们正在这地方调查一起凶杀案。
我可以进来吗?先生姓……”
他盯着雷蒙德的眼睛,同时取出本子和笔,拿在手里准备记录。
“兰开斯特,”
雷蒙德答道,他立即后悔租房时签上了电影人物的姓,但愿此人不会追问他的名字,“可是,这事儿我不清楚,恐怕家里有些乱。”
警察用表情暗示他,这不是在跟他客气,于是他将轮椅后移,让出路来。
“不过,当然可以。
请进。”
警察跨进门,审视着屋子,就像这儿已经成了犯罪现场。
“你认识名叫梅尔文·克兰茨的人吗?住在城那边儿的大学路。”
雷蒙德皱着眉,摇了摇头,一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的表情。
“很抱歉,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
“今天上午十一点,克兰茨先生的清洁工发现了他。
有人在天花板上打进一根墙钉,用电线做了个绞索。
克兰茨先生吊在上面。”
一股肾上腺素注入雷蒙德的血管,汗珠在他额头上显现。
发给死亡画师的邮件还没有删除,就是恭喜他赢了一支枪的那一封。
他的大脑开始高速运转,努力回忆自己还可能疏忽了什么。
他清理掉所有指纹了吗?有几个人见过他敲门?
但这些都是他的内心活动。
在表面上,他显得很平静。
他撇了撇嘴,同情地慢慢摇着头。
“太可怕了,”
他对警察说,“不过很抱歉,我不认识这个人。
为什么你觉得我可能认识他呢?”
他把双肘支在轮椅扶手上,两手交叠放在大腿上。
他希望自己看上既担心又惊愕,很想知道事情的原委。
他还希望警看不出他的心怦怦直跳,就像怀里揣着个小兔子。
警察的目光在屋内四处游移,然后转回来停在雷蒙德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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