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回到黄色墙面的审讯室。
烟灰缸里还是那两只烟蒂。
房间一点儿没变,但他变了。
三小时之前他还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身世清白,从没犯过比超速五公里更大的罪孽。
现在他却成了个强奸犯,被逮捕还被受害者认出来要被公诉。
他正坐在国家司法机器的输送带上。
他是个罪犯。
无论他怎么告诉自己“自己没做错任何事”
,他还是不能甩开那种微不足道和耻辱的感觉。
早先他见过德莱威尔警监。
现在同车的另一位探员走了进来,手里也拿着一只蓝色文件夹。
他和史蒂夫一般高,却更宽更厚,留着铁灰色的短发和两撇硬扎扎的小胡子。
他坐了下来,掏出一包烟敲出一根,点上后把火柴丢进烟灰缸,其间不发一言。
接着他打开文件夹,里面又是一张表格,抬头上写着:
马里兰地方法院
……(城市县)
表格的上半页分成两列,分别写着“原告”
和“被告”
。
稍微靠下一点儿印着:
起诉书
探员还是不说话,安安静静地开始填表。
写了几个字之后,他掀开第一页看了看底下绿、黄、粉、褐四份复写稿。
史蒂夫看着倒置的文件,辨认出受害者叫是丽莎·玛格丽特·霍克斯顿。
“她长什么样?”
他问。
探员看看他。
“闭上你的臭嘴。”
他说道,吸了一口烟继续填写。
史蒂夫觉得很没面子。
对面这家伙正在骂他,他却什么都做不了。
这又是一个羞辱他的台子啊,他觉得自己无关紧要,也无能为力。
你这混蛋,他心想。
你不带枪走在外面的时候最好别让我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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