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我出庭作证,周四案子就到了陪审团那里。
瑞安在结束性辩论中将我折磨得死去活来,暗示我是全世界最愚蠢、最幼稚的纪录片制片人。
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儿站出来?我怎么知道录像带没有篡改?为什么我对录像带所受损坏不能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我在技术上就那么烂吗?他说,如果不是由于这些,那就是还有别的、更险恶的原因。
最后他以嘲笑的口吻宣布,无论哪种情况,都不能算作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我也许在橄榄公园看到了桑托罗,但有什么能阻止他在此之前或之后到卡柳梅特公园呢?那盘录像带只能描述桑托罗在某个具体时间点的所处位置。
确实,要是把指甲抓挠的碎屑、这对恋人的争吵,以及在他汽车旁边发现玛丽·乔的尸体这一连串事实放在一起,12名聪明的陪审员怎么可能相信我的说法呢?
他们当然没有相信。
星期五那天,桑托罗被判有罪。
整个下午,电话响个不停——大部分是记者,想从我这里搞到一个原声片断,以便能在10秒钟内概括这起冲突,结论是让我承担后果。
我断定,要是他们得逞,我就死定了。
电话密雨般打来,我礼貌地表示无可奉告;但他们显然不肯罢休,我就试了一个新办法。
“是艾利·福尔曼吗?”
一个声音问道。
“Sí1?”
“你是艾利·福尔曼吗?”
“Sí?”
我故意将单词的声音拉长。
“呃——我找影视制片人艾利·福尔曼。
她在吗?”
“Meesus2不在家。”
在一连串流利的西班牙语还没向我袭来之前,我猛然摔下电话。
终于小胜了一场。
大卫开了前门进来的时候,我正看着电视里自己的镜头。
我本无心打开电视,可是,喝完半瓶葡萄酒后,某种东西将我吸引到那场报道上面——或许这就是吸引着一群麻木看客围观事故现场的同一种东西;或许,就是一丝潜在的受虐狂心理。
大卫看了我一眼,进了厨房。
冰箱门打开了,一只橱柜抽屉合上了。
片刻之后,他走进家庭娱乐室,手里端着一只装着百吉圈3、熏鲑鱼、奶油干酪和洋葱的盘子,坐在沙发上。
“你今天还没有吃东西,对吧?”
“我不饿。”
他在半个百吉圈上摊了些干酪,放上薄薄的一片熏鲑鱼,最上面放上一些洋葱。
洋葱的气味熏得我鼻腔直发痒。
“这两天可真够你受的。”
“一场实实在在的人生教训啊。
啥时候都不要做‘仁慈的撒玛利亚人4’。”
他慢慢咀嚼着。
“我想,即便是说你做得对,恐怕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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