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小和阿小是两个人。
小学五年级前,我只认识一个阿小。
他住在我家前面的那座房子。
那是座标准的闽南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间一个天公厅——这是专门用以供奉神灵和祭祀的厅,闽南家家户户都供着一个神仙团,节日繁琐到似乎天天都在过。
接着下来是左厢房、右厢房,中间一个天井。
本应该接着连下来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间一个后厅,他们家当时没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来的地,圈出了个小庭院,里面种了芭蕉树,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
那是个海边典型的渔民家庭。
他父亲从小捕鱼,大哥小学毕业后捕鱼,二哥小学毕业后捕鱼。
母亲则负责补网,还有到市场叫卖收获的海鲜。
他当时还没小学毕业,不过他几次和我宣誓一样地说:“我是绝对不会捕鱼的!”
我喜欢他的母亲乌楼,每次和母亲去见她,就意味着家里难得会有顿海鲜大餐。
乌惜似乎从来只会乐呵呵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点小零食给我吃,过年过节找个理由就往我家送点小鱼虾。
偶尔他的父亲和哥哥也会来逗我玩,甚至他家养的那条狗,我还没进巷子口,它就已经在那边摇着尾巴欢迎我。
但阿小,似乎总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不参与我们两家的交际。
他很安静,这种安静却分明带着点高高在上的感觉,似乎永远在专注思考着什么。
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听我母亲在和乌楼开心地说,我又考了年级第一。
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过去,说,黑狗达,所以你要好好读书,离开这个小镇。
我当时还觉得小镇很大,没有离开的迫切感,但心里对他莫名产生一种佩服:一个能看不上小镇的人内心该是如何的宽广。
然而他读书却并不好,这让他这种高傲的安静,被理所当然地理解成一种孤僻。
孤僻的阿小,街坊开始这么叫他。
另一个阿小是搭着高级的小汽车抵达我的生活的。
还记得那个下午,一辆只在电视里看得到的小汽车突然出现在巷口那条土路上。
巷子太窄了,车子进不来,来回倒腾的车,扬起呛人的烟尘,把围观的人,弄得灰头土脸。
我光着脚站在围观的人群里。
那时候,白色的运动鞋,水手服样式的校服已经在小镇流行,但我习惯穿拖鞋的脚,却死活耐不住运动鞋里的憋闷和潮湿。
老师说,不穿运动鞋就只能光脚来上课,学校禁止粗鲁的拖鞋。
我干脆就把运动鞋往书包里一装,无论下雨酷暑,永远一对赤脚。
日子久了,脚底磨起厚厚一层皮,甚至踩到玻璃也不会刺穿,开始骄傲地强迫同学叫我赤脚大仙。
然后这个阿小走下车了,他脚下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吊带裤,头上梳着电视里小少爷才梳的那种发型,皮肤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衬衫。
他长得一副小少爷该有的模样,白得发亮,瞬间让周围的一切都灰暗了。
他是我东边邻居阿月家的侄子。
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发了家,哥哥已经办好香港移民手续,接下来办他的,这中间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这时间里他就暂且借住在这里等。
香港阿小,街坊觉得这名字特别适合,仿佛香港才是他的姓氏。
香港阿小给这群野生的孩子内心,造成了极大的触动。
或许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从那天开始,他的家里总围着一群偷窥的孩子,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说话老喜欢扬扬眉毛,他头发总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头,他喜欢吹口哨,还每天洗很多次澡。
没过几天,这群老赤脚到处乱窜的小屁孩,个个说话也扬眉毛,头发也梳四六分,也开始吹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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