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拳王郑观山-《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野生拳王郑观山(第1页)

我小学的班主任有一次在课上说:人做任何事都有理由,这是人跟动物的区别。

这句话很有道理。

多年观察和思考下来,我发现人只有做少数几件事时会没有理由,比如购物和打架。

当然,这两件事也是可以有理由的,譬如人可以为了让女朋友开心而买东西,也可以为了让女朋友开心而跟别人打架。

我举这两个例子,只为说明确实有很多人做这两种事是没有理由的。

我认识几个这样的人,比如郑观山。

郑观山是个诡异的人。

连我认识他的过程都非常诡异,如果我要写篇小说,描述两个人相识的过程,我肯定都想不出来这种方式。

几年前,我要在三里屯的一个夜场做活动,一整天都泡在那个场地里。

下午快收工时,有个女同事突然大叫起来,说电脑丢了。

单听她叫的声音还以为她的大脑丢了。

因为场地白天不营业,只有两三个场地的人和我的人在场,便叫来经理调监控录像。

这事儿我没管,坐在沙发上跟经理和他的小弟聊天,那小弟就是郑观山,那年也就二十出头,但其面容看起来沟壑纵横,简直堪比丹尼·特乔,无法推断其年龄。

过了一会儿,进来一个保安,鬼鬼祟祟地对经理说:“录像里有个怪人,您快来看看。

”经理不耐烦地问:“找到偷电脑的没有?什么怪人?”保安说:“在靠近后门的空场,摄像头视野一角,有个矮胖的身影,看不很清楚;奇怪的是,此人既不前进,又不后退,而是像鬼魅一般,忽前忽后地蹦跳,整个身子一颠一颠,活像僵尸,只是没见过这么圆的僵尸。

”我跟经理都出了身冷汗,我说你这场子不干净啊?经理愣了半晌,霍地站起:“走,看看去!

”做这种地面上的买卖的人,一身皆是胆也。

听他这么一说,我胆子也大了起来,正要跟他走,他那矮胖小弟忽然摸着后脑勺嗫嚅道:“老板,那个是我……”

后来我还是看了那个录像,笑得腰都快断了。

我问那小子,你这是在干啥?他说练步法。

我问,你学舞蹈?他说,不是舞蹈,是拳击。

我震惊了,还没见过这体形的拳击手,就这身高,一直拳还不打对方违禁部位上啊?但是我没敢说,因为我判断,再差劲的拳击手都可以单手干倒我。

这种事虽然没有发生,但是当天晚上就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

技术上说,如果一个拳击手可以单手干倒一个比我壮一倍的人,我这个判断就是准确的。

活动散场时,我们请来的一位DJ跟一个酒鬼打了起来,该酒鬼就是那个比我壮一倍的人。

过程我没看见,得知此事时已经是在经理办公室里了。

经理大骂了小弟一顿,问他为什么打客人。

由此判断,事态由DJ和酒鬼斗殴,发展到了夜场小弟殴打客人的阶段。

小弟答说因为客人打架,而他的职责就是看场子。

经理怒气冲冲地嚷道:“你第一天下地面儿吗!

客人打架扔出去就行了,从明朝开始酒馆就是这么干的!

你打人家干什么!

”小弟摸摸后脑勺不说话了。

场面非常尴尬,因为我本不该在那儿,我是来谈结款的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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