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致胡适信
胡先生:
我给姚先生做“研究讲座教授”
的助理,已经八个月了。
八个月中,我领到两期的薪水(2月到4月、5月到7月),每期三千元,都是在中间那一个月(3月、6月)发的,这种发薪的制度是与原来合约中的要求配合不起来的。
合约中要求我们这些做“专任”
助理的人不许兼差,可是每次都在中间那一个月发薪水,教我们怎么活法?难道每人每一期还得有一千四五百元的周转金不成?
这一期更妙了,8月开始,8月、9月、10月三个月的钱到今天10月6号还不发,这种办事的效率,我想先生是不愿它在自己主持的机构里发生的。
我们做助理的人与研究讲座教授和领甲乙种补助的先生们不同,他们有教授、讲师的本薪,补助的钱对他们是“安定费”
,是本薪以外的“补”
与“助”
。
可是我们“助理级”
的就不同了,早几天或晚几天发薪对我们所产生的影响是不能跟他们比的,每月唯一的一千元,是我们的本薪,它迟迟不发,对“专任”
两个字是一种讽刺,并且使我不好意思再向姚先生借钱,使我三条裤子进了当铺,最后还不得不向您唠叨诉苦。
这是制度的漏洞还是人谋的不臧我不清楚,说句自私话,我只不过是不希望“三无主义”
在我头顶上发生而已。
我何尝不知道我不该拿这些鸡毛蒜皮事来烦先生,可是天凉了,我要赎裤子呀!
我高价搜到一本《短篇小说第二集》,您如没有,我可以赠送,不要钱。
李敖1961年10月6日
胡适回李敖信
李敖先生:
自从收到你7月4日的长信和那一大盒卡片之后,我总想写信请你来南港玩玩,看看我的一些稿件。
从吾先生说:“等他考过研究所再找他吧。”
后来我见报上你考取了研究所的消息,那时我又忙起来了,至今还没有约你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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