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从九龙驾车回马料水,正是下班时分,大埔路上,高低长短形形色色的车辆,首尾相衔,时速二十五英里。
一只鹰看下来,会以为那是相对爬行的两队单角蜗牛,单角,因为每辆车只有一根收音机天线。
不料快到沙田时,莫名其妙地塞起车来,一时单角的蜗牛都变成了独须的病猫,废气暖暖,马达喃喃,像集体在腹诽狭窄的公路。
熄火又不能,因为每隔一会儿,整条车队又得蠢蠢蠕动。
前面究竟在搞什么鬼,方向盘的舵手谁也不知道。
载道的怨声和咒语中,只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独笑。
俯瞥仪表板上,从左数过来第七个蓝色钮键,轻轻一按,我的翠绿色小车忽然离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遥的绿云牵动多少愕然仰羡的眼光,悠悠扬扬向东北飞逝。
那当然是真的:在拥挤的大埔路上,我常发那样的狂想。
我爱开车。
我爱操纵一架马力强劲反应敏灵野蛮又柔驯的机器,我爱方向盘在掌中微微颤动四轮在身体下面平稳飞旋的那种感觉,我爱用背肌承受的压力去体会起伏的曲折的地形山势,一句话,我崇拜速度。
阿拉伯的劳伦斯曾说:“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
以运动的速度而言,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是十分可怜的。
褐雨燕的最高时速,是二百九十点五英里。
狩猎的鹰在俯冲下扑时,能快到每小时一百八十英里。
比赛的鸽子,有九十六点二九英里的时速。
兽中最速的选手是豹和羚羊:长腿黑斑的亚洲豹,绰号“猎豹”
者,在短程冲刺时,时速可到七十英里,可惜五百码后,就降成四十多英里了;叉角羚羊奋蹄疾奔,可以维持六十英里时速。
和这些相比,“动若脱兔”
只能算“中驷之才”
:英国野兔的时速不过四十五英里。
“白驹过隙”
就更慢了,骑师胯下的赛马每小时只驰四十三点二六英里。
人的速度最是可怜,一百码之外只能达到二十六点二二英里的时速。
可怜的凡人,奔腾不如虎豹,跳跃不如跳蚤,游泳不如旗鱼,负重不如蚂蚁,但是人会创造并驾驭高速的机器,以逸待劳,不但突破自己体能的极限,甚至超迈飞禽走兽,意气风发,逸兴遄飞之余,几疑可以追神迹,蹑仙踪。
高速,为什么令人兴奋呢?生理学家一定有他的解释,例如循环加速、心跳变剧等等。
但在心理上,至少在潜意识里,追求高速,其实是人与神争的一大欲望:地心引力是自然的法则,也就是人的命运,高速的运动就是要反抗这法则,虽不能把它推翻,至少可以把它的限制压到最低。
赛跑或赛车的选手打破世界纪录的那一刹那,是一闪宗教的启示,因为凡人体能的边疆,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而人进一步,便是神退一步,从此,人更自由了。
滑雪、赛跑、游泳、赛车、飞行等等的选手,都称得上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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