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原来是指官员-《这个词,原来是这个意思!》

百姓原来是指官员(第1页)

“百姓”

,今天的意思是相对于官员、干部而言的普通人,官员和百姓是对立的关系。

但是在最早的时候,“百姓”

却是指官员。

在周代之前,只有贵族才有姓,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姓的。

因此那时的“百姓”

是指贵族和官员,“百”

是概数,言其多,所以众多的贵族和官员合称“百姓”

《尚书》是我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其中《尧典》篇中说:“九族既睦,平章百姓。”

“平章”

是辨别、彰明的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九族既然已经和睦了,接下来就该辨别百官,彰明各自的职责了。

春秋后期,各诸侯国之间征战不休,进入乱世,介于贵族和庶民之间的士阶层的地位开始上升,宗族逐渐衰落,“百姓”

开始失去贵族的意义,地位与庶民相当了。

战国之后,“百姓”

开始泛指平民。

“百姓”

指官员的时候,常常与“黎民”

对言,“黎民”

就是现在的老百姓这个意思。

为什么叫“黎民”

呢?有两种解释:一种说法是黎者,众也,因百姓众多而称为“黎民”

另一种说法是“黎”

是“黧”

的通假字,黑色。

“黎民”

又称“黎首”

,脸部是黑色的,这是指受过黥刑的犯人。

黥刑又称墨刑,乃五刑之一,指刺刻面额,用墨染成黑色,作为罪犯的标记。

这部分人就被歧视性地称为“黎民”

或“黎首”

相应地,普通百姓则被称为“细民”

“细民”

即平民,可见“黎民”

的地位要低于“细民”

为什么会低于“细民”

呢?那就是因为“黎民”

是受过刑的犯人的缘故。

受过刑的犯人满了刑期,或者因立功而抵消刑期,就可以升为“细民”

;同时,“细民”

犯了罪也有可能成为“黎民”

,慢慢地,二者之间的差别变得越来越小,“黎民”

也逐渐演变为普通百姓的通称。

“黎”

指黑色这个意思还用于“黎明”

一词,“天将明而犹黑也”

,故称“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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