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以乐府代兴在当时应有新诗的资格-《犹忆前尘立少时:俞平伯点评唐宋词》

词以乐府代兴在当时应有新诗的资格(第1页)

词是近古(中唐以后)的乐章,虽已“六义附庸,蔚成大国”

了,实际上还是诗国中的一个小邦。

它的确已发展了,到了相当大的地位,但按其本质来讲,并不曾得到它应有的发展,并不够大。

如以好而论,当然很好了,也未必够好。

回顾以往,大约如此。

从诗的体裁看,历史上原有“齐言”

“杂言”

的区别,且这两体一直在斗争着。

中唐以前,无论诗或乐府,“齐言”

一直占着优势,不妨简单地回溯一下。

《三百篇》虽说有一言至九言的句法,实际上多是四言。

楚辞是杂言,但自《离骚》以降,句度亦相当的整齐。

汉郊祀乐章为三言,即从楚辞变化,汉初乐府本是楚声。

汉魏以来,民间的乐府,杂言颇盛,大体上也还是五言。

那时的五言诗自更不用说了。

六朝迄隋,七言代兴,至少与五言有分庭抗礼的趋势。

到了初、盛唐,“诗”

与“乐”

已成为五、七言的天下了。

一言以蔽之,四言→五言→七言,是先秦至唐,中国诗型变化的主要方向;杂言也在发展,却不曾得到主要的位置。

像这样熟悉的事情,自无须多说。

假如这和事实不差什么,那么,词的勃兴,即从最表面的形式来看,也是一桩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形式和内容是互相影响着的。

词亦有齐言,却以杂言为主,故一名“长短句”

它打破了历代诗与乐的传统形式,从整齐的句法中解放出来,从此五、七言不能“独霸”

了。

这变革绝非偶然,大约有三种因由:

第一,随着语言的发展而不得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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