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关于小五脸上乍然浮现的那种向往别种生活的神情并不是我以己度人而凭空捏造出来的。
等到孙小六十七岁那年第四次失踪时,她十分慎重而带着些许怯意地告诉我:“其实有时候我也会羡慕我弟,就那样一走了之了。”
说着这话的那一天,她穿了身自己剪裁缝制的湖水绿薄衫子,底下是条墨绿色的及膝短裙。
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一打照面儿我就开了她一个玩笑,说她像一棵万年青。
她没接腔,只说孙小六又不见了,要来家借个电话。
我们家恐怕是全村最晚装电话的一家,孙家则恐怕是全世界唯一不装电话的一家。
孙老虎不装电话是因为孙妈妈人有些痴呆之后听不得电话铃,说电话铃一响准有不好的事—也许小六在外边怎么了,也许小三、小四在外边怎么了,也许连军中的大一、大二都不一定怎么了。
总之,电话是催魂铃。
于是催魂铃便装进我家的客厅了。
无论打进来或者打出去,通常催的是家母的魂。
我反正外边没朋友,家父的朋友也多半是古战场上的死人,我们对电话铃一向不作任何反应。
我甚至有一种它从来没响过的错觉。
家母之所以要装电话自然不是为了方便孙家—在她看来,电话是方便我从学校宿舍向家人报平安的必要工具。
我却几乎没打过,因为我从来记不得号码。
那天我刚通过研究所里的最后一次资格考,才进门就看见那棵万年青一面翻着小本子、一面抖着手拨号码。
我靠在对面的一个书架旁边,仔仔细细端详着这个熟得恰恰好的女人。
小五和她十六岁或二十岁的时候的模样一般无二。
不过二十五岁的她的脚趾头特别耐看—它们从拖鞋帮子前端伸出来,一根一根透着粉鲜粉鲜的红光,和彭师母亲手种的一种白蒜蒜瓣儿像极了;那蒜瓣儿也是个白里透红的色泽,一口咬下去滋得出盈盈一嘴甜汁儿。
我实在想像不出,像这样一双柔嫩的脚哪儿能练得出什么惊人的武功?
可人家毕竟练出来了。
就在我那么想一口咬一粒蒜瓣儿地盯着她的脚趾头的时候,她翻手撕下一张小本子里头的白纸,顺势一扬,那纸片登时笔直笔直地冲我飞过来,我脸一歪,左颊捱了一记,像是让一本精装的大书了个正着。
“别瞎看!
你可是读书人。”
小五淡淡地斥着,仿佛不是正经恼火。
接下来,她又拨了几通电话,不外是央请人家留意,要是有她弟的消息,务必打电话到张妈妈家的这个号码来。
说完了,她阖上小本子,整整衣裳裙子,低眉低眼地拍拍椅子上沾的灰尘、线头儿什么的,似乎没有走人的意思。
我刚这么想着,她却神闲气定地说:“张妈妈洗头去了,她说我可以在这儿等电话。”
“当然。”
我说,把那张打了我一耳光的纸片顺手塞进一本书里。
“这簪子颜色变深了。”
小五忽然从她后脑勺上拔下一根晶绿晶绿的簪子。
“噢。”
我漫不经心地应付了一声,继续往架上找我要带回学校的书。
“你忘了呵?”
小五说。
“忘了什么?”
“这根簪子。
那年你送给我的。”
小五咬住簪子,重新盘梳起一头乌亮乌亮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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