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县志卷之四-《嘉靖武安县志》

武安县志卷之四(第1页)

艺文志

志曰:文者道之华也,治之章也,艺焉故后也。

邑代有闻人,凡纪事怀思,诸制作之类,则皆有裨于治理,而非艺焉已也。

昔文献不足,孔子悼之,惧弗征也。

于戏,文可弗志哉?足则能征之,兹地乃增重矣。

故志艺文。

碑记

三瑞记萧时敏(元学正)

麟、凤、芝草乃太平之嘉瑞。

芝、麟之生,适当我皇元圣德神功隆昌之运,相继百岁咸现是境。

孔子曰:"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其郊;覆巢破卵,则凤凰不翔其邑"。

由是观之,则是邑之美亦可知矣。

独凤觑颖川,颖之人至今以为美谈,况三瑞并现于斯乎?宰县者,政平词息,民安岁丰,公署之暇,共举遗礼,并此三瑞,欲刻琬琰琬琰:美玉,碑碣的美称。

以传永久。

邑之士大夫耆旧共赞成之,请予第其岁月。

凤虽前朝前朝:指辽代。

凤现于辽太平二年,故称前朝。

之事,实,斯邑之光,不可遗也。

按,麒麟皇庆元年(1312年)六月二十六日生于洛阳村张坚家,举身皆麟,通尾亦然,牛蹄,顶骨高起,鳞甲鲜明,头圆无角,未知为何物。

遂经州路以献之,使者还曰:朝庭乃曰麟也。

众咸称贺。

皇庆二年二月十七日,又生是村高呆儿家,其状略同。

始生之时,其母惧,而不敢近,三步之外直视之而鸣,其麟亦鸣,其音不类于犊,亦献之于朝。

差去官永年辛主簿传,奉都台钧旨,生麟人户,所属官司,量加优恤。

是故州县遵依,免其和顾〔雇〕和买和雇和买:和雇,朝廷发给工饷的雇佣工匠。

和买,朝廷以购买为名的一种变相赋税制度。

等役。

按中书省详定官杨威震亨《瑞芝记》曰:"至元八年(1271年),有金芝九茎生于文庙乾拱乾拱:乾方之拱。

拱为发券形成的弧形木结构建筑,常为门窗顶部。

上,叩之有金玉声,三秀六英,遂以献之。

"按金翰林院编修官左容撰本州《凤瑞记》曰:"太平二年(1022年)壬戍孟秋,凤现于武安县南十有五里屯枢村鼓山石圣台。

越翼日,远近来观者不可胜数。

至台下一里许,见其禽之大者高可逾人,次者亦高四五尺,众回还卫护,皆成行列。

人欲稍前,则类雕鹗之属者皆怒腾,勇猛之威势而人莫敢进。

众禽盈地,亦或飞翔,信宿而去,不知所之。

所司图上其状,朝廷命按察使亲诣验之,奉御覆实,礼部差支应司监画官详图其状。

太和二年(1202年)孟冬,诏诰四方。

今州廨有碑存焉。

"《淮南子》曰:五帝三王之世,凤巢列树,麟止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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