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县旧志序-《永安县志》

永安县旧志序(第1页)

郡邑有志,备史采也。

史,公是非、示劝惩、昭治忽,纪往诏来,垂当年得失之镜,风励人心之大机也。

或谓:志,史之流也。

余以天下之史,必合郡邑之志,而通采以成之,是可以易言哉!

仲尼作《春秋》,因鲁史旧文笔削其义,而天下之乱臣贼子惧。

故曰: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又曰:吾志在《春秋》。

盖位不在,而道在。

焉以空言而托诸行事,将以为是非之权衡,劝惩之轨范?所系以适于治之大端也。

三代以还,班、马且有遗论,是岂可以易言哉!

永安开建县治,实自景泰三年始。

旧为沙县地,名浮流,介在沙、尤、清流三县。

邓茂七伏诛后,虑遗余党,故设县治以弹压,敷政以化导。

夫造化之灵秀,钟而为山川人物,或显或晦,固自有时。

有天地以来,鲁有尼山,邹有峄山,即濂、洛、关、闽,亦未尝有闻于世。

自春秋、战国诞生孔、孟,及有宋诸儒,而邹、鲁诸名,始益重于天下。

永安介在沙、尤,亦宋五贤游处之地。

予叨闽臬副宪,因东西洋夙辱于反侧,乃建议题请开县治。

永安切迩宁洋,曾行部守,筑城垣。

至永安,见其山川雄峻开朗,将为人文奥区也。

则知永安地虽晦于先朝,而实显于我明。

设县后,人文科甲比美他邑,节概行谊彬然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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