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 编次第十三-《史通》

内篇 编次第十三(第2页)

夫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僣盗,为我驱除。

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

而陈寿《蜀书》首标二牧,次列先主,以继焉、璋。

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

《春秋》嗣子谅暗,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

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

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欤!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犹在,而遽列和年;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

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而尊中兴,显义宁而隐大业。

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

行之一时,庶叶权道;播之千载,宁为格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表志异体,不必相涉。

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相与因循。

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

盖择善而行,何有远近;闻义不徙,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后外戚而先夷狄;老子与韩非并列,贾诩将荀彧同编,《孙弘传赞》,宜居《武》、《宣》纪末;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

如斯舛谬,不可胜纪。

今略其尤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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