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功
宋
王 平 字保衡。
天禧三年进士,调许州司理。
有女子乘驴行,盗杀诸田,褫其衣去。
驴逸,田旁家收系之,吏捕,得驴,指为杀女子者。
平疑其枉,州守赵令具狱,平持益坚,守不能夺。
数日河南移逃卒至,核之,乃实杀女子者。
事遂白。
累迁秘书丞,出知封宁县。
县多强宗大姓,有负法,虽细弗贷,众慑伏。
庆历间,入为侍御史。
尝充契丹国信使。
时契丹方搜兵,声言伐夏。
遣其相郭忠孝以情告,平曰:“南北欢好,何谗之能间?治兵国之常事。
脱吾边鄙讨贰,庸可间乎?”
及见,契丹主面谕伐夏,平对如初。
契丹主大悦,成礼而归。
后卒年六十三。
陆 广 字彦博。
天圣二年进士,历知永康州导江县。
岁凶谷贵,广不待报,发公田粟赈之。
盗屠民家,尉以囚来,囚自言实盗,广释之,尉力争不听。
众皆莫测,已而果获真盗。
江边有浦,曰离堆,豪右擅焉。
广诎其专修浚堰渠,灌田万七千余项⑴,自是岁无忧旱。
郑 穆 字宏中。
皇祐五年进士。
熙宁初,为歧王府侍讲,寻改诸王府侍讲。
在王邸凡一纪。
每讲说可为劝戒者,必反覆极陈,歧、嘉二王深敬礼之。
神宗尝曰:“德行必如郑穆,乃可左右王也。”
元丰三年,出知越州。
值连年水溢,民逋官租至万缗,穆悉奏免之。
元祐六年,以给事中致仕,提举洞霄宫。
穆自为布衣时,即为时所宗,及入官后,事绩虽不多见,然其启沃诸王,留心民事,学术政治,卓卓可称,亦二程之亚匹也。
后年七十五卒。
方 寘 皇祐间官钤辖。
以征蛮寇侬智高功,升都护。
条奏安边七事,一、选将帅以镇蛮疆,二、清虚冒以招精壮,三、收民心以固本根,四、行屯田以减馈运,五、募土兵以代守戌,六、设烽塘以防蛮变,七、明赏罚以肃军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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