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新竹县志初稿》

弁言(第1页)

清季“新竹县志”

,初成于光绪十九年,为陈朝龙(新竹县廪生)、郑鹏云(台北府学廪生)所修纂;惜因甲午、乙未之变,旧稿散佚。

日人据台后之三年(光绪二十三年),复由郑鹏云、曾逢辰两氏采集原修残稿等数据重加编辑;翌年(光绪二十四年),又因“地方官制”

变更(县厅废止)而匆匆结束,未及蒇事。

所留“草稿”

,即为这本“新竹县志初稿”

耳。

“初稿”

稿本,现藏新竹县文献委员会;承录副邮寄,经加整理、标点,予以印行。

“初稿”

稿本已编纂完成者计有建置志、赋役志、学校志、典礼志、职官表、选举表、风俗考诸篇;余如前面的“沿革”

至“山川”

(稿本“八景”

列于最先,经我们改移“山川”

之后)、后面的“列传”

、“古迹”

、“兵燹”

以及“文征”

等均未成编。

按‘是书体例仿照“淡水厅志”

及光绪十九年台湾省志采访册式’(见“凡例”

),我们即据以将“沿革”

至“山川”

冠以“封域志”

篇目,“风俗考”

及“古迹”

、“兵燹”

三部分分别改编为考一、考二及考三,系以原有篇目。

于是,便成为志五(封域、建置、赋役、学校、典礼)表二(职官、选举)、考三(风俗、古迹、兵燹)及列传(汇目凡五:名宦、乡贤、人瑞、孝友、节烈)与文征等十二篇。

至其分卷,原编为四:卷一,“封域志”

(原缺篇名)、“建置志”

;卷二,“赋役志”

;卷三,“学校志”

、“典礼志”

,并附“风俗考”

;卷四,则集“职官”

、“选举”

二表与“列传”

、“古迹”

、“兵燹”

、“文征”

为一帙,篇幅较多,似为“匆匆”

汇录而成。

兹增列卷五、卷六两卷名称,将卷四之各考(原卷三之“风俗考”

移并一起)与文征分别另立一卷,以符体例。

现刊目录即据此改成(各篇目下若干子题,亦据正文分别订删)。

再,原“稿本”

甚多错字、脱字。

已尽可能予以订补;必要处,分别加()注明原字或以〔〕表示补入。

内有几处用“明治”

年历者,并均经以光绪纪元改易。

在此,尚须予以指出者,当时所称之新竹县,其疆域已与清代有所不同(详见“封城志”

“沿革”

目),幸读者注意焉。

(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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