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红为布帛所系。
而新竹蚕桑不事、纺织无闻,妇人多学刺绣;花卉、禽鸟皆针线绣成,精致如绘。
他若衣裳针绽,不假外人;甚有刀尺精良,为裁缝所不及者。
富家,虽中馈亦雇人代理;贫则代人浣衣、代人裁缝,或织小帛(妇人缠足所用)、或织带,大小花纹俱工。
竹南大甲,善织嘉纹草席;近山一带,兼事采茶。
乡下秋季,兼拾落花生(俗呼摆涂豆);或制麻、制苎,皆以女工为之。
一、工役:民雇曰工、官雇曰役,皆万事所必需。
土工、木工,俗呼“司阜”
,又曰“大工”
;其次供役,曰“小工”
(工资,“大工”
值倍于“小工”
)。
受雇于商者,曰“掌柜”
(主账目)、曰“辛劳”
(供使令);受雇于农者,曰“年工”
(又名长工,一年一周)、曰“日工”
(一日一周)、曰“牧工”
(主饲牛羊)。
其余肩挑、背负,曰“苦力”
。
别有游手无赖闲散街衢者,曰“罗汉脚”
;亦有时为人所佣雇者。
一、商贾:行货曰商、居货曰贾。
货之大者,以布帛、油、米为最,次糖、菁,又次麻、豆。
内山则以樟脑、茶叶为最,次苎及枋料,又次茄藤、薯榔、通草、粗麻之属。
以上各件,皆属土产;择地所宜,雇船装贩。
船中有名“出海”
者,主揽收货物;有名“押载”
者,所以监视“出海”
也;有“柁工”
焉,主开驶;有“仓口”
焉,主账目;其余如“水手”
供使令,“厨子”
主三餐。
近则运于福、漳、泉、厦,远则宁波、上海、乍浦、天津以及汕头、香港各地往来贸易。
所售之值转易他货,满载而还;搬运入栈,各商到栈贩卖。
每月逢三,到各商店铺征收货值,名曰“收期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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