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崇祯实录》

卷之十三(第2页)

臣又思之,皇上停刑之诏,特其具也;今之斋祷,犹其文也。

臣□皇上先以文,即继以实;此时得毋实尚未见,而天下不之信乎!

臣敢直以实进:练饷之派以益军实,不得已之事也。

皇上减兵省饷,天下已识加惠之意。

兵减而饷未减,恐贪者藉以饷其私;乞皇上下诏宽练饷加派之数。

刑狱以待有罪,亦不得已之事也。

捧读诏传,殷殷刑狱是矣;乞皇上取狱之轻重一一审之。

停刑可以消彗,岂明刑不足以返风乎!

如此而天变不止,臣不信也”

戊戌,赐贡士魏藻德以下三百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先是,召贡士三十余人于文华殿,上问「内外交讧,何以报仇雪耻」?通州魏藻德进,对曰:“以臣所见,不离明问;使大小诸臣皆知所耻,则才能自生,功业自建”

娓娓数百言;更自叙戊寅守城功。

上心识之,故遂首拔。

辛亥,进士姚宗衡等四人授检讨、黄云师等五人授给事中、冯垣登等五人授监察御史、颜浑等二人授吏部主事、张朝延等七人授兵部主事——皆召对称旨,特授是官;前此未有也。

进士张璘然亦与召对,面蓝,上恶之,不用;璘然心甚不平。

分赈畿南三万金。

是日雨。

壬寅,嘉兴天鸣。

丙午,免两河积逋。

其灾甚者,缓征之余,免八年、九年十之三。

夏四月戊午,巡抚江西右佥都御史解学龙荐举佐领官及布政司都事黄道周;以道周党邪乱政、学龙藐法徇私,俱逮下刑部狱,廷杖、论戍。

浙西大水。

庚申,命抚按荐举分治兵、治饷才干实迹,如失实连坐;至考选大典须科、贡兼收,以收人才用之,违者罪之。

以宿州等三十州县荒灾,免其八年逋赋。

丙寅,上以吏部考选不列举贡,遂命贡士并岁贡士共二百六十三人俱于六部诸司及推官、知县通行察补;并谕吏部:“此系特用,后不为例”

癸酉,南安、惠安、同安地震。

令朝臣及抚、按各举将才。

己卯,以吏部尚书谢陞为礼部尚书、礼部右侍郎陈演为礼部左侍郎,各兼东阁大学士,直文渊阁。

五月癸未,上北郊。

丁亥,减商州等今年田租。

戊子,量免湖广田租。

庚寅,命洪承畴出山海关。

丙申,以傅永淳为吏部尚书。

以上诸省直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各处饥,命有司官设法赈济、招徕流徙;令巡抚、巡按躬行州县,定殿最以闻。

召九卿科道于平台,问御清、救荒、安民三事,各以次对。

徐石麒曰:“我力未壮,宜先定本计,后商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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