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多而不切于用者,可以减其冗员;徒役众而无益于事者,可以省其冗卒。
如是则食粟者少,食粟者少则可以省岁漕之数。
漕数日省,则国用日舒,民力日宽矣。
丰国裕民之策莫先于此。
绥和二年,诏求能浚川疏河者。
据《汉书?沟洫志》校。
贾让奏言,其略曰:治河有上、中、下策。
古者立国居民,疆(里)[理]土地必(导)[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大川无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为汙泽,使秋水多得其所休息,左右(遊)[游]波宽绥而不迫。
夫土之有川,犹人之有口也。
治土而防其川,犹止儿啼而塞其口,岂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
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行)[道],善为民者宣之使言。
盖堤防之作,近起战国,壅防百川,各以自利。
齐与赵魏以河为境,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
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时至而去,则填(於)[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
稍筑宫宅,遂成聚落。
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
稍去其(域)[城郭],排水泽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
今堤防狭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于故大堤之内复有数重民居其间,此皆前世所排也。
河从河内黎阳至魏郡昭阳,东西亘有石堤,激水使环,百余里间,河再西而东,迫阨如此,不得安息。
(余)[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太)[大]山,东薄金(提)[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
难者将曰:“若如此,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
昔大禹治水,山(林)[陵]当路者毁之,故凿龙门,辟伊阙,(折)[析]砥柱,破碣石,堕断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今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河)[其大]决,所残无数。
如出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尊古圣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处其所而不相干。
且以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水争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
若乃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虽非圣人之法,然亦救败术也。
可从(其)[淇]口以东为石堤,多张水门,其水门但用土木。
今作石堤,势必完安。
冀州渠首尽当仰此水门,旱则闭东方下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水门分河流。
通渠则填淤,加肥禾麦,更为(杭)[秔]稻,转漕船便,此三利也。
民田适治,河堤亦成,此诚富国安民,兴利除害,支数百岁,故谓之中策。
若乃缮完故堤,增(裨)[卑](浅)[培]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永初七年,安帝调滨水县谷输敖仓。
虞诩为武都太守,先是运道艰险,舟车不通,驴车具载,僦五致一。
诩乃自将吏士卒行川谷数十里,中皆烧石剪水,开漕搬道,以人僦直,雇借佣者,于是水运通利,岁省四十余万。
魏齐王正始四年,司马宣王使邓艾行陈颍以东至寿春。
艾以为田渠水少,不足以尽地利,益开河渠及通漕河之道,可以大积军粮。
宣王从之,乃开广漕渠。
东南有事,兴众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晋谢玄为前锋都督,既平兖州,玄患水道险涩,粮运艰难,用都护闻人奭谋,堰吕梁水,树栅立七埭为派,拥二岸之流,以利运漕,自此公私利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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