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七月,经制置三司条例司议定,均输法出台。
它迅速地让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乃至皇帝看到新法的效果,又巧妙的躲开了以农业为根基的中国古代国家最大的命脉。
时机没到,绝不去动最敏感、最基础的东西。
均输法很简单,它关系到开封过百万居民的生活现状。
城市,我们都知道,大城市的繁荣取决于周边小城镇、农村的供给。
它就像一只庞大的蜂王,全体工蜂们都要全力以赴的供养它,才能把它养胖,反过来吐出营养来繁衍整个蜂群。
开封城也是这样,为了繁荣它,赵匡胤建立了一个部门,名叫发运司,由它的长官发运使来负责淮、浙、江、湖等六路的漕运,把南方的柴、米、茶、盐等一系列的好东西运到京城来。
可是时间长了,就显出了它的弊端。
权力不足。
发运司只是个执行机关,只能按命令到某地去征集、运送某些东西,而决定运什么的,比如说京城里三司部门的某位大佬,他老人家只知道大笔一挥,按照不知哪年哪月存下来的底档,说有个地方出产这东西,好,发运使就到那儿摊派。
这让整个漕运乱七八糟,很多时候,这地方没这产品任务却来了,那地方有这东西却烂在地里不要。
浪费吧,别急,真正的浪费还在另一边。
京城里的供需更混乱,大佬们都是些口不言利、手不粘钱的君子,哪有闲心去管市场上真正需要些什么鸡毛蒜皮?
于是京城里急需的,往往运不上来。
京城里积压的,倒源源不断地涌了进来。
长此以往,供需脱节,但奇妙的是京城反而更繁荣了。
为什么呢?稍后才说。
针对于国家具体负责部门的无能,王安石变法的头一步就是改善这一点。
他的办法是,归根结底一句话——人治。
法治与法治社会,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
不管王安石的心底里是不是另有更好的主张,他只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改良。
具体做法,给发运使增加权力。
要让发运使有权力知道京城里需要什么,各地都出产什么,由他来决定到什么地方用什么价钱买什么东西,这其间朝廷就要花钱,同时也要考虑到把东西运回京城的路程,运费也要打进去。
运回京城之后,由官方原有渠道向官员、市民出售。
大家看清楚了吗?等同于国家开了个买办大公司。
这既解决了以往的供需脱节问题,也让国家在买与卖之间赚到了钱。
王安石完全没有违背自己的竞争宣言,没动官员们、百姓们半分的税收等好处,就让国家得到了实惠。
在实际运作中也达到了这一点。
王安石选中了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叫薛向。
以前担任过开封府的度支判官、陕西转运副使,理财绝对是一把好手。
薛向上任之后,以神宗拨给发运司的500万贯内藏钱、300万石上供米为起动资金,把这个国有的买办公司办得风生水起。
同时也被著名的仁人君子们骂得体无完肤。
第一轮的攻击波由范仲淹的二公子范纯仁发起。
范纯仁是个让人摸不透的另类君子,他的一生总是在变法、不变法之间飘来荡去,秋千打得很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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