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情的角逐场上,丁力对卫和平的冲撞是“非法”
的。
卫和平拒绝了李明强,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整日恍恍惚惚,晕晕腾腾。
浑身像一团儿棉花那么软,像一根儿鸡毛那么轻,腿又像灌了铅似的那么重,犹如坠入了云雾,跌下了深渊,沉入了大海。
卫和平不是金钱的奴隶,不是权力的装饰,不是地位的裙带,卫和平是李明强的,这是上帝的安排。
卫和平始终这么想。
她爱李明强,并不是一时的冲动。
如果说《天仙配》中的董永是靠心地善良、孝敬老母感动了天上的仙女,那么,李明强是靠聪明才智、坚韧不拔征服了卫和平。
正像她中学时给李明强的纸条,她要的是不屈不挠的李明强。
可是,她发现她的爱在一点一点地蚕食着李明强,软化他的骨骼,削减他的斗志,她若再不叫停,就会毁了李明强,将会遗憾终生。
然而,她宣布离开李明强,心里又感到孤寂,失去了精神支柱。
今天是星期天,按以往的约定,是他们相见的日子。
昨夜的不宁使卫和平头晕脑涨。
她坐起身,是穿衣服?还是不穿?她清楚地记得她拒绝了李明强,他们没有约定今天会面的时间和地点。
那她为什么还这么早起床呢?习惯?是习惯。
她每隔两星期都会出现这个“习惯”
,六点半准被生物钟那固有的节奏唤醒,赶到约会的地点,同李明强一起用早餐。
那是两周来最香甜最甜香的一次早餐。
她是多么地感谢大脑特有的,六点半准时拨动的警戒点啊。
今天怎么了?为什么又出现了这个警戒点?规律?是规律。
人们可以发现和认识规律,运用规律为人类造福。
但是,不能任意地改变或消灭规律。
她改变不了这个警戒点,消灭不了这个警戒点,正像她对生理来潮一样不可抗拒。
那是二十六天,很准时很准时的二十六天。
这是十四天,很准时很准时的十四天。
卫和平漫无目的、胡串乱造地想着,自觉不自觉地穿好了衣服,恍恍惚惚地梳洗打扮一番,习惯性地摘下了床头挂着的棕色挎包。
包是空的,轻轻飘飘。
以往约会前的星期六,她总是买好了李明强最爱吃的酥糖、山楂卷儿,连同在图书馆为他借的书籍一起放入小包,免得第二天早晨贻误时间。
今天,他们没有约会;昨天,她没有准备。
同伴们还在甜甜地鼾睡。
刘芳翻个身,看卫和平一眼,又侧身睡去。
大学生有睡懒觉儿的习惯。
卫和平没有,她爱锻炼。
除了星期天,每天都和邻屋的赵春燕一起,绕着圆明园新铺的路面跑上一圈。
跑步,跑步去。
卫和平轻轻地走到门边,轻轻地拉开门,轻轻地闪出去,轻轻地关上,轻轻地走出楼门,猛地,她猛地一甩头,重重地咳了一声,重重地踏着步子向学校门口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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