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拿到了密朗的记录-《离魂奇遇》

十一拿到了密朗的记录(第1页)

年轻人和公主,甚至没有交换一下眼色去决定是不是听从外星人的忠告,因为那绝无必要,外星人若是在发现这份纪录之后,将它毁去,那没有话说,既然留了下来,而又明知事情牵涉到了人类生命那么深邃的奥秘,怎能不看?

年轻人和公主头并着头,一起看密朗。

雷弗森所记录他的奇遇。

奇遇确然是奇遇,但由于密朗实在是一个十分糟糕的“作家”

,所以写得-唆无比,而且,也像另一些糟糕之极的作家一样,喜欢用连篇累牍的沉闷文字,去形容绝对无关紧要的事,而把这种赘文,当作是“文学”

所以,年轻人和公主看得相当吃力,看到一小半,年轻人甚至忍不住用粗话骂了几句。

可是两人又不敢跳着来看,唯恐错过了奇遇的精采部分,只好在密朗用他那种极差的文字功力卖弄文字之时,看得快一点。

等到他们看完了这份记录之后,两人握着手,半晌不出声。

这时,东方已现出了鱼肚白,两人不约而同,向戈壁沙漠看去,他们仍然坐着,一动也不动。

在看了密朗的记录之后,年轻人和公主,对戈壁沙漠如今的处境,自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要了解这时戈壁沙漠的处境,自然先要了解一百多年之前,密朗。

雷弗森有什么奇遇,那就来看看他的记录。

这里所披露的,自然经过了大大的精简,不过即使如此,还是可以看得出,所以年轻人在看的时候,会忍不住骂起粗话来。

然而,记录也有一个好处,就是一开始,就开门见山,提出了他奇遇的性质,这才能吸引人看下去。

如果一开始就全是赘文的话,只怕那天晚上,在打开了保险箱之后,戈壁沙漠看不上半页,就呵欠连连,没有兴趣再看下去,那么,以后事情的发展,就大不相同了!

以下,就是经过精简的记录,密朗奇遇的记录。

那个“我”

,自然就是那位八流作家密朗。

雷弗森先生。

※※※

我太失望了!

希望到非洲去闯一闯,可是却什么也得不到,我太失望了,失望到了绝望,绝望到了想自杀,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或者应该说,我不是想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是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我把它当作一项行动,我决定攀上一个悬崖,然后耸身跳下来,求取死亡,因为活着再也没有意义。

我记得在我阅读过的许多典籍之中,有神秘的宗教,指出人只有在两种行为进行中,才真正能认识生命,认识自己的真正存在和感悟到宇宙的秘奥!

那两种行为,一种是从极高的悬崖上跳下来,直到死亡之前的一-间;另一种是男女性行为中的**!

我决定自高处跃下,沿河,有不少悬崖峭壁。

我随意拣了一处,攀登而上,当我站在那条河的峭壁上,俯观大地时,我觉得自己已经开始领略到生命的奥秘。

可是我还是站了很久,直到暮色四合,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只像是自己已不再存在,已经浴进了暮色之中,那使我感到,我不必有任何行动,就会从此消失。

反正我是一个消失了也绝不会有人怀念的人。

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我在深吸了一口气之后,麻木的腿弯先是由下,然后再弹起,只要我的身子向前一倾,我就会飞身下了!

(年轻人在看到这里的时候,咕哝了一句:“如果我那时在他背后,早就一伸手把他推下去了!”

)。

(不能怪年轻人不耐烦,因为在密朗的原来记录中,用了许多文字来形容暮色、黑暗、微风、河流,从高望下去的感觉,和如何面对死亡的心情,等等、等等,确然叫人不耐烦,因为形容得一点也不好。

例如,竟然有“暮色的来临,犹如泛出杯子外的啤酒泡沫一样,不可阻挡”

这类狗屁不通的句子。

)。

我已下定了决心,这时,就算有人来阻止我,也必然阻挡不了,就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啤酒自杯中冒出泡沫来一样。

我向着黑暗,大叫了一声,这时在对面的峭壁之上,就响起了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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