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陆小凤都没有赌过钱,他本是个赌徒,六七岁的时候已经会玩殷子。
到了十六七岁时,所有朗中的手法,他都已无一不精,铅被子,水银银子,碗下面装磁石的铣锻子,在他眼中看来,都只不过是小孩玩的把戏。
普普通通的六粒骰子,到了他手里,就好像变成了活的,而且很听话,他若要全红,骰子绝不会现出一个黑点来。
赌就跟酒一样,对浪子们来说,不但是种发泄,也是他们谋生方法的一种。
最近他没有赌,并不是因为他赢得太多,已没有人敢跟他赌,而是因为他自己觉得这种事对他已完全没有刺激。
他当然也用不着靠这种方法来谋生,所以他能去寻找着更大的刺激。
可是现在的情况却不同了,他想留在这里,就得要有赚大钱的本事,现在他好像已不能不留在这里了,这里唯一能嫌到大钱的机会,好像就在这三粒殷子上。
庄家反抓起殷子,在碗边敲得“叮叮”
直响,大声:“快下注,下得越大越好。”
陆小凤忽然:“这一注我押五百两,他虽然没有五百两,可是他有把握—定不会输的。
可惜别人对他却没有这么大的信心了,庄家冷冷的瞟了他—眼:“我怎么还没有看见你的五百两!
陆小凤:“因为我还没有拿出来。”
庄家:“我们这里的规矩,要看见银子才算数。”
陆小凤只有拿出来了,拿出了他那柄用硬壶改成的刀。
庄家:“你用这把刀押五百两?”
陆小凤:“嗯。”
庄家:“我好像看不出这把刀值五百两。”
陆小凤笑:“你看不出,只因为你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刀。”
庄家道“这把刀很特别?”
陆小凤:“特别极了。”
庄家:“有什么特别。”
陆小凤:“这把刀是用夜壶改成的。”
他自己忍不住笑了,别的人却没有笑,在这里赌钱的六个人身分性别年纪虽然都不同,却有一点相同的地方每个人都显得出奇的冷静,连笑都不笑。
大家都冷冷的看着他,眼色就像是在看着个小丑一样。
羞刀难入鞘,陆小凤再想将这把刀收回去,也很难了。
他正不知道该怎么下台,忽然看见一只手,推着五百两银子过来,拿起了他的刀。
一只很好看的手,手指纤长而有力,虽然有点像男人的手,却还是很美的。
陆小凤吐出口气,感激的看了她一眼,笑:“总算有人识货的。”
沙曼冷冷:“我若识货,就不会借这五百两给你了。”
她脸上全无表情:我借给你,只不过你好像替我带来点运气,这一注我又抵得特别多,所以不想让你走而已。”
赌徒们本是最现实的,她看来正是个标标准准的赌徒。
庄家低喝一声。”
统杀。”
银子掷在碗里,两个都是六点还有一点仍在不停的滚。
庄家叫“六”
别人叫“么”
陆小凤却知道掷出来的一定是三点。
因为他已将两指手按在桌面下,他对自己这两根手指一向很有信心。
他实在希望庄家输—点,这个人看来输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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