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艾娜含唯一的东西:一本用金色锁锁住的粉色日记本,曾放置在她的枕头底下。
我本来可以直接拧坏金锁的,但是,最终还是从艾娜含的头上,取下一个发卡开了锁。
“终于明白零重人格的价值,作为一具空壳,我可以容纳来自未来的自己,也能允许被植入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我选择把一切记录下来,是因为我为了挽救无辜的生命来到这里,却又在往昔的浊流中沉潜,不见天日。
——艾娜含”
看着翻开第一页,我原本应该露出惊讶的表情。
但是,我目前为止做的事——梦到自己在未来犯下的杀人案,以病患的身份潜入精神康复中心,偷走身患‘零重人格’病症的少女,然后在康复中心附近的小区,用锡纸卷成条,插入锁孔,轻松打开了的一处房门躲了进去。
想到这些,我也就没办法那么大惊小怪了。
日记的开篇,就是由我这个杀人犯,犯下的第一案——猎杀狡兔事件。
这个案件我梦到过很多次了,虽然不是什么错综复杂的答案,却始终牢记,历历在目。
没想到的事,案件由第一人称来写,但是,这个第一人称既不是代指我,也不代指艾娜含,而是代指本案的一名男性受害者——谭飞。
仔细一看,笔记本里记载的案件发生情况,又和我梦中多少有些不同。
或许,只是因为角度和立场变化,所造成的差异吧?
我只好一边对比这种差异,一边翻阅这本日记:
2008年6月13日雨城县晴转雨
周五下午,我们学校的高中部只上三节课。
心田老师在教室里,用蚊子叫一般的声音,讲解着一些他也不怎么清楚的东西。
因为,每当有同学举手提问的时候,他都会满脸通红,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个体面的答案。
所以,他永远背对着大家,按部就班地依书直说。
没想到,校领导好像还挺满意他的教学准备,以及课堂气氛的。
“老师,回家后我想和你谈谈。”
我收到了这样一张字迹熟悉的字条。
没有署名,我不能推算出是谁。
这倒是有趣,当字条在传递的过程中,很高概率发生老师会没收字条的情况。
这样一来,写字条的人可以在匿名的情况下,把它交给老师。
不过,我可不希望自己成为,传字条事件的最后一人,所以我把字条藏了起来,直到放学才敢拿出来看看。
“是板报上的字迹吧。”
突然间,一个女孩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
原来是同班的澄空同学。
她将我手里的字条高高举起,和黑板上的字进行对照。
板报上一共有三种字迹,其中一种,和字条上的字迹一样,喜欢在最后一笔是捺的时候,勾出来的一个可爱的小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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