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帝纪第二-《汉书》

卷二 帝纪第二(第1页)

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吕皇后。

帝年五岁,高祖初为汉王。

二年,立为太子。

十二年四月,高祖崩。

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

赐民爵一级。

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

外郎满六岁二级。

中郎不满一岁一级。

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

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

太子御骖乘赐爵五大夫,舍人满五岁二级。

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

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

减田租,复十五税一。

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

又曰:"

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

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

令郡诸侯王立高庙。

元年冬十二月,赵隐王如意薨。

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

赐民爵,户一级。

春正月,城长安。

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献城阳郡以益鲁元公主邑,尊公主为太后。

春正月癸酉,有两龙见兰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见。

陇西地震。

夏旱。

郃阳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国何薨。

三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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