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巨人立墓1-《阅微草堂笔记》

第17章 巨人立墓1(第1页)

滦阳消夏录(六)

(51则)巨人立墓乌什回部将叛时,城西有高阜,云其始祖母墓也。

每日将暮,辄见巨人立墓上,面阔逾一尺,翘首向东,苦有所望。

叛党殄灭后,乃不复见。

或曰:“是知劫运将临,待收其子孙之魂也。”

或曰:“东望者,示其子孙,有兵自东来,早为备也。”

或曰:“回部为西域。

向东者,面内也,示其子孙不可叛也。”

是皆不可知。

其为乌什将灭之妖孽,则无疑也。

天竺老僧宏恩寺僧明心言:上天竺有老僧,尝入冥。

见狰狞鬼卒,驱数千人在一大公廨外,皆褫衣反缚。

有官南面坐,吏执簿唱名,一一选择精粗,揣量肥瘠,若屠肆之鬻羊豕。

意大怪之。

见一吏去官稍远,是旧檀越,因合掌问讯:“是悉何人?”

吏曰:“诸天魔众,皆以人为粮。

如来运大神力,摄伏魔王,皈依五戒。

而部族繁伙,叛服不常,皆曰自无始以来,魔众食人,如人食谷。

佛不断人食谷,我即不食人。

如是晓晓,即彼魔王亦不能制。

佛以孽海洪波,沉沦不返,无间地狱,已不能容。

乃牒下阎罗,欲移此狱囚,充彼噉噬;彼腹得果,可免荼毒生灵。

十王共议,以民命所关,无如守令,造福最易,造祸亦深。

惟是种种冤愆,多非自作;冥司业镜,罪有攸归。

其最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亲属,一曰官之仆隶。

是四种人,无官之责,有官之权。

官或自顾考成,彼则惟知牟利,依草附木,怙势作威,足使人敲髓洒膏,吞声泣血。

四大洲内,惟此四种恶业至多。

是以清我泥犁,供其汤鼎。

以白皙者、柔脆者、膏腴者充魔王食,以粗材充众魔食。

故先为差别,然后发遣。

其间业稍轻者,一经脔割烹炮,即化为乌有。

业重者,抛余残骨,吹以业风,还其本形,再供刀俎;自二三度至千百度不一。

业最重者,乃至一日化形数度,刲剔燔炙,无已时也。”

僧额手曰:“诚不如削发出尘,可无此虑。”

吏曰:“不然,其权可以害人,其力即可以济人。

灵山会上,厚有宰官;即此四种人,亦未尝无逍遥莲界者也。”

语讫忽寤。

僧有侄在一县令署,急驰书促归,劝使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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