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 议兵-《荀子》

三一 议兵(第2页)

善!

请问王者之兵设何道、何行而可?"

孙卿子曰:"

凡在大王;将率,末事也。

臣请遂道王者诸侯强弱存亡之效、安危之势。

君贤者其国治,君不能者其国乱;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

治者强,乱者弱,是强弱之本也。

上足卬则下可用也,上不卬则下不可用也。

下可用则强,下不可用则弱,是强弱之常也。

隆礼效功,上也;重禄贵节,次也;上功贱节,下也:是强弱之凡也。

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民齐者强,民不齐者弱;赏重者强,赏轻者弱;刑威者强,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强,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重用兵者强,轻用兵者弱;权出一者强,权出二者弱:是强弱之常也。

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无本赏矣。

是事小敌毳则偷可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焉离耳,若飞鸟然,倾侧反覆无日,是亡国之兵也。

兵莫弱是矣,是其去赁市佣而战之几矣。

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是数年而衰而未可夺也,改造则不易周也,是故地虽大其税必寡,是危国之兵也。

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鰌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

阸而用之,得而后功之,功赏相长也。

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强长久,多地以正。

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

兼是数国者,皆干赏蹈利之兵也,佣徒鬻卖之道也,未有贵上、安制、綦节之理也,诸侯有能微妙之以节,则作而兼殆之耳!

故招近募选,隆势诈,尚功利,是渐之也;礼义教化,是齐之也。

故以诈遇诈,犹有巧拙焉;以诈遇齐,辟之犹以锥刀堕太山也,非天下之愚人莫敢试。

故王者之兵不试。

汤、武之诛桀、纣也,拱挹指麾,而强暴之国莫不趋使,诛桀、纣若诛独夫。

故《泰誓》曰’独夫纣’,此之谓也。

故兵大齐则制天下,小齐则治邻敌,若夫招近募选,隆势诈,尚功利之兵,则胜不胜无常,代翕代张,代存代亡,相为雌雄耳矣。

夫是之谓盗兵,君子不由也。

故齐之田单,楚之庄踽,秦之卫鞅,燕之缪虮,是皆世俗之所谓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强弱则未有以相君也,若其道一也,未及和齐也,掎契司诈,权谋倾覆,未免盗兵也。

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和齐之兵也,可谓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统也。

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是强弱之效也。

"

孝成王、临武君曰:"

善!

请问为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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