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周氏被打了四十鞭背,哪里就肯招认,当时呼冤不止,向着堂上说道:"
太爷是一县的父母,这样无凭案件,就想害人性命,还做什么官府!
今日小妇人愿打死在此,要想用刑招认,除非三更梦话。
钢刀虽快,不斩无罪之人,你说我丈夫身死不明,告了阴状,这是谁人作证,他的状呈现在何处?可知道天外有天,你今为着私仇,前来诬害,上司官门,未曾封闭。
即使官官相护,告仍不准,阳间受了你的刑辱,阴间也要告你一状。
诬良为盗,尚有那反坐的罪名,何况我是青年的孀妇,我拚了一命,你这乌纱也莫想戴稳了。
"
当时在堂上哭骂不让。
狄公见她如此利口,随又叫人抬夹棍伺候,两旁一声威吓,"
噗咚"
一声,早将刑具摔下。
周氏见了,此时仍是矢口不移,呼冤不止。
狄公道:"
本县也知道你既淫且泼,谅你这周身皮肤,终不是生铁浇成。
一日不招,本县一天不松刑具。
"
说着又命左右动手。
此时那些差役,望见周氏如此辩白,彼此皆目中会意,不肯上前。
内有一个快头,见洪亮也在堂上,赶着丢了个眼色,两人走到暖阁后面,向他问道:"
都头,昨日同太爷究竟访出什么破绽,此时在堂上且又叫人用刑。
设若将她夹死,太爷的功名,我们的性命。
。
。
。
。
。
怎么说告阴状起来,这不是无中生有?平时甚是清正,今日何以这样湖涂?即是她谋害亲夫,也要情正事确,开棺验后,方能拷问。
都头此时可上去,先回一声,还是先行退堂,访明再问?还是就此任意用刑?你看这妇人一张利口,也不是恐吓的道理,若照太爷这样,怕功名有碍。
"
洪亮听了这话,虽是与狄公同去访察,总因这事相隔一年,纵无有人告发,不能因那哑子就作为证据,心内也是委决不下,只得走到狄公身边,低声回了两句。
狄公当时怒道:"
此案乃是本县自己访得,如待有人告发,令这死者冤抑,也莫能伸了,本县还在此地做什么县官!
即然汝等不敢用刑,本县明日必开棺揭验,那时如无有伤痕,我也情甘反坐,这案终不能因此不办。
"
说着向周氏道:"
你这淫妇,仍是如此强辩,本县所说,你该聪明,临时验出治命,谅你也无可抵赖了。
"
(第1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