筋骨强壮,肌肉坚固,便可以忍耐冻饿。
你想,行脚僧在荒山野壑里,访求高人古德,于“宿食”
两字,一定难以周全的,此太祖、少祖传下拳法来的美意了。
那知后来少林寺拳法出了名,外边来学的日多,学出去的人,也有做强盗的,也有奸淫人家妇女的,屡有所闻。
因此,在现在这老和尚以前四五代上的个老和尚,就将这正经拳法收起不传,只用些“外面光”
“不管事”
的拳法敷衍门面而已。
我这拳法系从汉中府里一个古德学来的,若能认真修练,将来可以到得甘凤池的位分。”
“刘仁甫在四川住了三年,尽得其传。
当时正是粤匪扰乱的时候,他从四川出来,就在湘军、淮军营盘里混过些时。
因上两军,湘军必须湖南人,淮军必须安徽人,方有照应。
若别省人,不过敷衍故事,得个把小保举而已,大权万不会有的。
此公已保举到个都司,军务渐平。
他也无心恋栈,遂回家乡,种了几亩田,聊以度日,闲暇无事,在这齐、豫两省随便游行。
这两省练武功的人,无不知他的名气。
他却不肯传授徒弟,若是深知这人一定安分的,他就教他几手拳棒,也十分慎重的。
所以这两省有武艺的,全敌他不过,都惧怕他。
若将此人延为上宾,将这每月一百两交付此人,听其如何应用。
大约他只要招十名小队,供奔走之役,每人月饷六两,其余四十两,供应往来豪杰酒水之资,也就够了。
“大概这河南、山东、直隶三省,及江苏、安徽的两个北半省,共为一局。
此局内的强盗计分大小两种:大盗系有头领,有号令,有法律的,大概其中有本领的甚多;小盗则随时随地无赖之徒,及失业的顽民,胡乱抢劫,既无人帮助,又无枪火兵器,抢过之后,不是酗酒,便是赌博,最容易犯案的。
譬如玉太尊所办的人,大约十分中九分半是良民,半分是这些小盗。
若论那些大盗,无论头目人物,就是他们的羽翼,也不作兴有一个被玉太尊捉着的呢。
但是大盗却容易相与,如京中保镖的呢,无论十万二十万银子,只须一两个人,便可保得一路无事。
试问如此巨款,就聚了一二百强盗抢去,也很够享用的,难道这一两个镖司务就敌得过他们吗?只因为大盗相传有这个规矩,不作兴害镖局的。
所以凡保镖的车上,有他的字号,出门要叫个口号。
这口号喊出,那大盗就觌面碰着,彼此打个招呼,也决不动手的。
镖局几家字号,大盗都知道的;大盗有几处窝巢,镖局也是知道的。
倘若他的羽翼,到了有镖局的所在,进门打过暗号,他们就知道是那一路的朋友,当时必须留着喝酒吃饭,临行还要送他三二百个钱的盘川;若是大头目,就须尽力应酬。
这就叫做江湖上的规矩。
“我方才说这个刘仁甫,江湖都是大有名的。
京城里镖局上请过他几次,他都不肯去,情愿埋名隐姓,做个农夫。
若是此人来时,待以上宾之礼,仿佛贵县开了一个保护本县的镖局。
他无事时,在街上茶馆饭店里坐坐,这过往的人,凡是江湖上朋友,他到眼便知,随便会几个茶饭东道,不消十天半个月,各处大盗头目就全晓得了,立刻便要传出号令:某人立足之地,不许打搅的。
每月所余的那四十金就是给他做这个用处的。
至于小盗,他本无门径,随意乱做,就近处,自有人来暗中报信,失主尚未来县报案,他的手下人倒已先将盗犯获住。
若是稍远的地方做了案子,沿路也有他们的朋友,替他暗中捕下去,无论走到何处,俱捉得到的。
所以要十名小队子,其实,只要四五个应手的人已经足用了。
那多余的五六个人,为的是本县轿子前头摆摆威风,或者接差送差,跑信等事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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