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气寿篇第四-《论衡》

卷一气寿篇第四(第2页)

霸者,王之弊也。

霸本当至於王,犹寿当至於百也。

不能成王,退而为霸;不能至百,消而为夭。

王霸同一业,优劣异名;寿夭或一气,长短殊数。

何以知不满百为夭者百岁之命也?以其形体小大长短同一等也。

百岁之身,五十之体,无以异也;身体不异,血气不殊;鸟兽与人异形,故其年寿与人殊数。

何以明人年以百为寿也?世间有矣。

儒者说曰:太平之时,人民侗长,百岁左右,气和之所生也。

《尧典》曰:"

朕在位七十载。

"

求禅得舜,舜征三十岁在位。

尧退而老,八岁而终,至殂落,九十八岁。

未在位之时,必已成人,今计数百有余矣。

又曰:"

舜生三十,征用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

适百岁矣。

文王谓武王曰:"

我百,尔九十。

吾与尔三焉。

"

文王九十七而薨,武王九十三而崩。

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过十年。

武王崩,周公居摄七年,复政退老,出入百岁矣。

邵公,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时,尚为太保,出入百有余岁矣。

圣人禀和气,故年命得正数。

气和为治平,故太平之世多长寿人。

百岁之寿,盖人年之正数也,犹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

物先秋後秋,则亦如人死或增百岁,或减百也;先秋後秋为期,增百减百为数。

物或出地而死,犹人始生而夭也;物或逾秋不死,亦如人年多度百至於三百也。

传称:老子二百余岁,邵公百八十。

高宗享国百年,周穆王享国百年,并未享国之时,皆出百三十四十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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